根据我区的灯光提升工程计划,城建局在3月21日组织路灯管理处、市政绿化所召开了协调推进会议,针对2012年的灯光提升工程对计划进行了梳理,所有工程计划在5月份结束。 针对我区今年长效管理“保二争一”的目标要求,对于我区的新建路灯工程,要求路灯管理处必须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进行组织施工,施工前必须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地必须有围挡、有工程概况和联系人员告示,泥浆及时用车运走,不得现场排放,所有临时土方现场堆放不得超过两天。 路灯管理处孙战宁副处长对我区长效管理非常支持,表示尽全力克服困难,完全按照我区的文明工地管理要求,争取为我区的长效管理争先进位做好公用工程的施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