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随着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区考评模式再次有了新的变化。市考评从原先单一的现场考评将转变为现场考评与问题整改相结合,区考评开始运行“30-20-10-5”的工作机制,即对已整改问题隔月随机抽查上月的30%,隔季抽查上一季度中的20%,半年度抽查10%,全年抽查5%,对核查、复查、抽查的问题如有一列未整改到位或出现回潮,则直接在当月总分中扣除0.2分。从上述变化,我们不难发现考评标准和要求已进一步提高,为适应这种新的考评模式,我街道积极探索管理办法,为此,我们街道开始调整工作机制: 1、城管办人员分工进行重新调整,由城管办副主任带队分为2组,分别管理、巡查7个村委,他们不仅要负责日常的巡查工作,还要及时把发现的问题和情况上报三级平台,由平台派单给责任单位,再去追踪问题的整改和回潮情况。 2、三级平台专门组织巡查小组,有2名队员每天负责对市、区和街道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发现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再由平台派单,如有二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则上报村主要领导和街道分管领导。 3、三级平台到月底把每月市、区派单按责任单位整理出来,印发4份,一份给城管办2个小组长,一份给三级平台巡查小组,一份给责任单位,一份给街道分管领导,形成四层巡查,反复查,查反复,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无回潮现象。 4、街道不日将出台新的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落实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各村、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都要上交保证金,奖优罚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