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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城建局:新桥镇区拆迁快讯
发布日期:2012-03-17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3月14日,北部新城新桥镇区被拆迁户张榴凤行政裁决调解会在区征补办举行,调解会由市城乡建设局调解员、区征收办法制科负责人李桢主持,区国土储备中心委托的拆迁公司工作人员和张榴凤的代理人高波参加了本次调解召开了行政调解会。
        调解会上,张榴凤的代理人提出,其二号和三号房屋虽无产权底档但建造已久,应当予以确权并进行补偿。为了保障被征收房屋张榴凤户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拆迁氛围,调解员将在会后对所反映情况进行实际调查,并根据有关政策确认是否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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