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支队党、工、青、妇各级组织及广大干部职工关爱民生、心系社会、奉献爱心的渠道,使支队爱心行动逐步进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深入促进“32字”城管品牌构建,倡响“爱心奉献、执法为民”的时代主旋律,在市局党组和市局机关党委的重视关心下,经支队新一届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支队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支队倡议成立以资助、帮扶贫困中小学生为重点的爱心基金。 3月31日上午,支队在五楼会议室举行了“阳光爱心基金”成立暨捐款仪式,支队全体人员参加,仪式由政委雷茂华同志主持。 会上,李玉才副支队长从“基金名称、目的宗旨、基金资金筹措方式、基金捐助对象、切实加强对基金的使用管理及监督”方面解读了《关于在支队倡议成立“阳光爱心基金”的实施方案》。 雷茂华政委强调阳光爱心基金的捐款一定要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阳光爱心基金重点是对贫困地区贫困中小学生的爱心助学,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值得全体捐赠者信赖的方式把有限的钱送到确实最需要的人手中,尽力帮助那些因贫不能上学、因贫不能完成学业的孩子实现梦想,改变命运。 雷茂华政委同时指出支队成立阳光爱心基金,主要是从增强支队上下全体同志的社会责任感和责任意识这个角度出发,不断开创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视野,实实在在、力所能及做一些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他人的实事、好事。同时也希望支队上下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都应全力支持参与和精心呵护这个“心系社会、奉献爱心”的载体和平台,用心让支队爱心接力始终得到传承和延续,用我们的阳光爱心去温暖照亮别人,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团结友爱、助人为乐、扶弱济贫等传统社会美德。 仪式上支队五个支部书记代表本支部党员、群众进行了捐款,共计捐款146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