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下旬,接到市局转发的常献血办发[2011]7号文《关于举行“同在蓝天下,共享生命的感动”》公务员献血月活动的通知》后,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通过周办公会议专题部署,要求各部门广泛发动,用实际行动体现城管行政执法队员献血救人的表率作用。
2012年1月5日,经过认真筛选,支队9名符合条件的队员光荣的参加了献血活动,奉献了自己的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