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通知》(常灯办〔2012〕10号)、《关于印发2012年常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常安办[2012]12号)的通知要求,灯光办组织相关维护单位对常州市楼宇景观照明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了抽查。
灯光办7月中旬共发放安全检查近50份,通知维护单位及业主对广告及楼宇照明设施自查。7月底照明科抽查30多幢楼宇,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建筑景观照明设施存在投光灯支架锈蚀,管线接头绝缘胶带脱落等问题。我们要求维护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书面回复整改情况,同时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到位,保证常州市楼宇景观照明设施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