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城管之窗 >> 公共服务 >> 办事指南 >> 内容
关于印发《常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试行)和《常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03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提高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加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编制完成了《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和《常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1.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2.常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2012年11月5日
 


 附件一: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前言
 
为了促进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绿化养护质量和水平,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在广泛调查研究、听取养护单位和管理部门的意见,认真总结近年来园林绿化实践经验并参照国内相关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本技术规范的编写。
本规范主要内容由总则、术语、绿地各元素养护、设施维护、保洁和秩序管理、技术档案管理等。行道树养护管理详见《常州市行道树规划设计、种植与养护技术规程》。
各单位和人员执行时对本规范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使本规范逐步趋于完善。
主编单位: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参编单位:常州市绿化管理指导站


 
目录
 
1、总则…………………………………………………………4
2、术语…………………………………………………………4
3、树木养护……………………………………………………6
4、绿篱和造型灌木养护 ……………………………………12
5、草花养护 ……………………………��…………………15
6、花境养护 …………………………………………………16
7、草坪养护 …………………………………………………18
8、垂直绿化养护 ……………………………………………20
9、竹类植物养护 ……………………………………………22
10、水生植物养护……………………………………………23
11、园林水体养护……………………………………………24
12、设施维护…………………………………………………25
13、保洁和秩序管理…………………………………………25
14、技术档案管理……………………………………………26
 
 
 
 
 
 
 
1、总则
1. 1  为了提高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加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性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1. 2  本规范适用于常州市城市公园绿地、附属绿地和其它绿地的养护管理。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生产绿地可参照执行。
1. 3  全市各类绿地的养护,除了遵守本规范外,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法规、标准和条例的规定。
2、术语
2.1 公园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主要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等。
2.2 生产绿地 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2.3 防护绿地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2.4 附属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2.5 其它绿地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2.6 土壤墒情  指土壤的干湿程度,即土壤的实际含水量。
2.7 中水指污水经处理后可回收再利用的水。
2.8 造型树木采用修剪、盘扎等措施,将园林树木培育成预期造型。
2.9休眠期植物在发育过程中生长、代谢出现暂时停顿的时期。
2.10 生长期 一年中植物显著可见的生长时期。
2.11 轻剪截去枝条先端1/3左右长度,促进枝条发育。
2.12 中剪 剪去枝条约1/2左右长度,用于控制枝条徒长。
2.13 重剪 剪去枝条约2/3 — 3/4左右长度,用于老弱枝条的更新。
2.14 伤流早春根系开始活动后,树液从剪口、伤口大量流出的现象。
2.15 砧木嫁接繁殖时承受接穗的植株。
2.16 灭生性除草剂 对杂草和绿色植物都有杀灭作用的除草剂。
2.17 扁担支撑用两根木棍垂直插在树干两侧,支柱顶部捆一横档,用麻绳把树干与横档捆紧。
2.18 剥芽 剥除当年生未木质化的枝条。
2.19去蘖  去除主干上或根部萌发的无用枝条。
2.20 树干涂白用生石灰、硫磺、食盐和粘着剂等物质的混合液对树干基部涂白,防止树木发生冻害和杀灭越冬虫卵。
2.21 混播草坪指两种或两种以上草坪草种根据季节要求混合种植的草坪。
2.22 花境 以多年生宿根花卉为主,辅以花灌木、一二年生花卉、多年生花卉,栽植在树林、树丛、草坪、道路、建筑等边缘自然带状或块状的花卉布置形式。
2.23 地被 植株低矮、枝叶密集,具有较强扩展能力,能覆盖裸露平地或坡地的植物。
2.24 立体绿化利用除地面资源以外的其他空间资源进行绿化的方式。主要有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等形式(垂直绿化立交桥、建筑墙面、坡面、河道堤岸、阳台、棚架、假山及建筑设施上的绿化)。
3、树木养护
3.1浇灌与排水
3.1.1浇水应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长势、季节和土质状况,做到适树、适地、适时、适量浇灌。夏季中午气温较高和冬季早晚气温较低时不宜浇水。
3.1.2浇灌次数应根据气候、土壤墒情、植物特性和长势等具体情况确定。
3.1.3浇灌前应先松土,以浇透为宜,水分应渗透至树木根部。补(移)植树木高温干旱时应进行叶面喷雾或树干保湿。
3.1.4根部积水应及时排出。耐涝性差树木应该在12小时内排除积水,低洼易积水处应设置排水沟。
3.1.5提倡使用不含有毒物质的中水、雨水和河水浇灌。
3.2整形与修剪
3.2.1依据园林绿化功能和设计的需要,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根据树木品种、生长阶段、生长势强弱、花芽着生部位、开花季节等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
3.2.2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
3.2.3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3.2.4花灌木修剪
3.2.4.1花芽着生于二年生枝条即早春开花植物应在花谢后进行修剪。
3.2.4.2花芽着生于当年生枝条即夏季或秋季开花植物应在冬季或早春以短截和疏枝相结合方法进行修剪。
3.2.4.3花芽着生于多年生枝条上,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于早春花后将枝条进行轻剪,生长季节进行摘心处理。
3.2.4.4观枝观叶植物如红瑞木、山麻杆等,应在早春萌动前抽除过密弱枝和枯老枝。
3.2.4.5观果植物如木瓜海棠、石榴、山楂等,应及时摘心、抹芽和摘蕾,促使植物保持中庸树势,有利于花芽分化。
3.2.5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适宜进行中剪或重剪。落叶树木修剪时期为树木落叶后至萌芽前。常绿阔叶树木或抗寒力差树种应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至休眠前或春芽萌动前进行修剪。
3.2.6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适宜轻剪。有伤流树种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根据树木的生长特性和不同要求进行梳枝、剥芽、摘心等。
3.2.7修剪应去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以及枯枝和烂头。嫁接的树木必须及时除去砧木的萌蘖枝。遇有架空线者应按杯状形修剪。
3.2.8修剪切口要平整,疏枝必须自枝条基部修除,不留短桩。大枝短截应分段截枝。直径3cm以上的截面应光滑平整,略向内倾斜,伤口应涂抹防腐剂或生长素。
3.2.9修剪前需制定修剪技术方案,上树前必须进行修剪培训和安全教育,全面掌握后方可修剪,并确保安全。
3.3病虫害防治
3.3.1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倡使用生物防治、化学防治和物理防治等多种防治手段来控制病虫害。
3.3.2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药剂在绿地内使用。
3.3.3异地引进苗木时,应严格审查,避免带危险性病株入园。
3.3.4每百棵树木,食叶类和刺吸类害虫危害率不得超过10%;钻蛀性害虫危害率不得超过2%;各类病害发病率应控制在10%以下。
3.3.5春秋两季,应重点防治刺吸性害虫如蚜虫、蓟马、叶蝉、木虱、网蝽等害虫,注意白粉病、锈病、炭疽病的预防;在植物生长期应注意防治食叶类害虫如刺蛾、袋蛾、尺蠖、斑蛾、毒蛾、巢蛾等害虫,应注意防治钻蛀性害虫如木蠹蛾、天牛、吉丁虫、透翅蛾等害虫;在植物休眠期可通过修剪、树木涂白和清洁田园等措施,减少越冬虫源。
3.3.6绿地应制定短期和中长期病虫害防治计划。
3.3.7对病虫害及时进行预测预报,建立病虫害防治台账。
3.3.8植保工应培训合格后持证作业。体弱多病者、药物过敏者、孕期、哺乳期或月经期妇女不得参加喷药工作。
3.3.9剩余药液不得倒入池塘、湖泊或河流中。
3.3.10蔷薇科植物上严禁喷洒乐果、氧化乐果药剂。喷药时应避开花期和果期。
3.4松土与除草
3.4.1根部周围土壤保持疏松,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
3.4.2草坪上的乔灌木,树穴要根据具体要求进行切边处理。
3.4.3杂草以人工拔除为主,适当采用生物防治、化学防治措施。
3.4.4及时去除大型恶性杂草,其它杂草控制在不影响景观效果的范围内。
3.4.5禁止各类除草剂在树木周边使用。
3.5施肥
3.5.1施肥应根据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土壤理化性质而定。树木休眠期施基肥,生长期施追肥,花灌木花前、花后补施花肥。
3.5.2基肥应采用腐熟有机肥。追肥应以磷肥、氮肥为主,提倡施用腐植酸肥料。乔灌木花前应施磷钾肥,花后适宜补充氮肥。
3.5.3施肥量应视树木生长情况、土壤肥力而定。一般情况下,基肥施用量7.5t/hm2 — 12t/hm2。追肥采用腐殖酸肥料,施用量220kg/hm2— 300kg/hm2。林木胸径大于10cm,每株2kg有机肥;胸径在15cm — 20cm,每株5kg-10kg有机肥。
3.5.4喜酸性植物应施用酸性有机肥。香樟、栀子花等植物出现黄化症状时间,应结合土壤改良,酸化根际土壤并喷施叶片铁肥。
3.5.5乔木每年应施基肥、追肥各1次;花灌木每年应施基肥1次,追肥2次。花肥视开花次数而定。
3.5.6追肥可采用沟施或穴施,深度不浅于30cm,可按0.5% —1%浓度溶解施用,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
3.6支撑与防护
3.6.1除特殊景观要求外,树木倾斜超过10°必须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对土壤进行灌水,树冠进行梳枝和短截。
3.6.2新种树木和扶正树木必须用支柱支撑。支撑方式可采用扁担支撑和四角支撑。支柱材料应统一,支柱方式应规范、整齐。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每年应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6.3夏秋季节台风频繁时,应做好树木防台工作。台风前对过密枝条进行梳枝、剥芽,结合修剪,去除病枝、枯枝。做好树木加固支撑。风害后倾斜树木应及时扶正。挖松倾斜反向面的土,树冠相应疏枝。扶正树木,加土夯实。固定树身。
3.6.4冬季极端气候时,应做好树木防寒、防雪工作。秋季少施氮肥,增施钾肥,增加植物抗寒性。根茎部加土,略呈馒头形,确保根茎部不受冻。及时对枝条过密,尤其是树冠浓密常绿乔灌木疏枝。对易断裂枝条进行支撑。及时清除过厚积雪。
3.6.5宜采用地面覆盖、包扎树体和树干涂白等防护措施。包扎树的材料可采用草绳或其它透气材料。
3.6.6树木涂白剂应稀稠均匀,高度一致,不抛、洒、滴、漏。
3.6.7涂白剂推荐配方为:生石灰8kg,硫磺1kg,食盐1kg,动(植)物油0.1kg,热水18kg。配制方法:先用热水将生石灰与食盐溶化,然后将石灰乳和食盐水混合,加入硫磺和油脂充分搅匀即成。
3.6.8长势衰弱树木应采取复壮措施:修平断枝、枯枝,清理创口,消毒防腐;改良土壤立地条件,清理修补树洞;枯烂树身应做支撑。
3.7补植与调整
3.7.1树木长势衰弱且濒临死亡的,应根据原有树木规格、品种和质量进行更换。
3.7.2树木因土壤污染造成长势不良且濒临死亡的,更换前应换土。
3.7.3树木因栽植过密,缺乏光照和生长空间而造成长势不良且濒临死亡的,原则上应将其移除。
3.7.4抽稀的植株应根据“留大去小、留强去弱”的原则,应注意保持与周围环境的协调。
3.7.5抽稀、挖除死树所留下的空穴应当及时填平。
3.7.6移除和更换苗木时应重视对周围植物的保护。
3.7.7树木的补植和调整应规范手续,有专门台账记录。
4、绿篱和造型灌木养护
4.1浇灌与排水
4.1.1根据气候、土壤墒情、植物习性等适时、适量浇灌。
4.1.2土壤含水量应保持在70%左右,叶片萎蔫时应及时浇水。
4.1.3夏季浇水适宜在清晨,冬季浇水适宜在中午。
4.1.4道路分车带绿化应每周不少于1次冲淋去尘。
4.1.5暴雨、梅雨季节应开沟排水,防止积水。
4.1.6开花期前应适当增加浇水量。
4.1.7绿地设施应逐步完善浇灌系统。
4.2整形与修剪
4.2.1绿篱植物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造型灌木按原设计的造型修剪。
4.2.2规则式绿篱修剪应保持顶部和基部水平,做到无断层、无缺口、无光秃,轮廓线应流畅、柔和。两个品种以上连片种植时,修剪时应注意相互间衔接,保证平顺缓和过度。
4.2.3自然式绿篱修剪,幼年以定干整形为主,成年以促进开花和结实为主。
4.2.4规则式绿篱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
4.2.5植株生长过密或病虫害发生严重的应及时进行疏枝修剪。
4.2.6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4.3病虫害防治
4.3.1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倡使用生物防治、化学防治和物理防治等多种防治手段来控制病虫害。
4.3.2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药剂在绿地内使用。
4.3.3异地引进苗木时,应严格审查,避免危险性病株入园。
4.3.4每百平方米绿地面积,食叶类害虫危害率不得超过10%,地下害虫为害率不得超过5%,病害发病率应控制在10%以下。
4.3.5春秋两季,应重点防治刺吸类害虫如蚜虫、叶蝉等,应注意白粉病、锈病、霜霉病等病害的预防;在植物生长期食叶类害虫应注意防治螟虫、叶甲、潜叶蝇、刺蛾、袋蛾等,刺吸类害虫应注意防治多种介壳虫和螨类等,地下害虫应注意防治蛴螬、金针虫、地老虎等,注意防治多种叶斑病、黑斑病和煤污病;雨季应注意防治蜗牛和蛞蝓等软体动物;在休眠期通过整形修剪和清洁田园,减少越冬虫源。
4.3.6绿地应制定短期和中长期病虫害防治计划。
4.3.7对病虫害及时进行预测预报,建立病虫害防治台账。
4.3.8植保工应培训合格后持证作业。体弱多病者、药物过敏者、孕期、哺乳期或月经期妇女不得参加喷药工作。
4.3.9剩余药液不得倒入池塘、湖泊或河流中。
4.4除草和切边
4.4.1除草应除早、除小,杂草不得高于绿篱、色块植物。
4.4.2造型灌木上应及时去除大型蔓性藤本杂草。
4.4.3禁止各类除草剂在绿篱和造型灌木上使用。
4.4.4绿篱和造型灌木边缘应进行切边处理。相邻处切边呈“V”字形,宽度10 — 15cm,深度宜15cm。
4.5施肥
4.5.1视植物生长状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
4.5.2提倡使用有机肥和复合肥料。
4.5.3绿篱和造型灌木每年施基肥不少于1次,追肥不少于3次。花灌木品种应适当增加施肥次数。
4.5.4绿篱和造型灌木基肥施用量为0.5kg/㎡;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肥料施用量不超过30g/㎡。
4.5.5撒施化肥后应及时充分浇水,肥料不得粘在花、叶上,以免灼伤叶片。
4.6补植与调整
4.6.1绿篱和造型灌木死亡、缺株或空秃后应进行补植。
4.6.2补植的植物应与原植物品种和规格接近。
4.6.3落叶植物补植应该植物落叶后土壤结冻前进行;常绿植物补植应在土壤解冻后,新芽萌发前进行。
5、草花养护
5.1浇灌与排水
5.1.1根据植物长势情况、土质情况进行适时、适量浇灌。
5.1.2保持土壤含水量在50% — 60%范围。当叶片发生萎蔫时,应及时浇水。
5.1.3夏季浇水适宜在清晨和傍晚,冬季浇水适宜在中午。
5.1.4浇水时应避免将泥浆溅到叶片和花瓣上,避免流淌到路面、园路上。
5.1.5花坛应设有排水沟,有积水时应及时排除。
5.2病虫害防治
5.2.1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倡使用生物防治、化学防治和物理防治等多种防治手段来控制病虫害。
5.2.2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药剂在草花花坛内使用。
5.2.3草花更换时,应严格检查,防止病虫植株带入花坛。草花换茬时应翻晒土壤,消毒灭菌。
5.2.4每百平方米草花面积内,食叶类和刺吸类害虫危害率不得超过10%,病害发病率应控制在10%以下。
5.2.5对病虫害及时进行预测预报,建立病虫害防治台账。
5.3松土与除草
5.3.1草花换茬间隔期,土壤应进行翻挖、平整和消毒,但间隔期不得超过7天(遇阴雨天顺延)。
5.3.2表层土壤保持疏松,踩踏板结后应及时松土。
5.3.3杂草应控制在不影响景观效果水平下。
5.3.4除草应除早、除小,杂草需连根拔出。
5.4施肥
5.4.1视植物生长状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
5.4.2草花更换后需每月追肥1次。施肥可采用撒施和喷施。肥料可采用复合肥,施肥量不少于15g/m2。
5.4.3花卉花蕾露色前、后适当施追肥,盛花期后不宜施肥。
5.5补植、换茬
5.5.1缺株面积超过0.5m2,必须进行补植。补植草花应同品种同色系。
5.5.2应及时清除残花,当残花量大于50%,必须进行换茬。换茬间隔期间不得超过7天(遇阴雨天顺延)
5.5.3草花换茬次数根据绿地等级,特级、一级绿地不少于6次/年。二级绿地不少于4次/年。
5.5.4种植草花宜选用杂交F1代品种,且开花率在85%以上。种植密度以黄土不裸露为宜。
6、花境养护
6.1浇灌与排水
6.1.1浇水应视土质状况、植物习性和生长情况合理浇水。
6.1.2土壤含水量应保持在50% — 60%范围,当叶片发生萎蔫时,应及时浇水。
6.1.3夏季浇水应在清晨和傍晚,冬季浇水宜在午间。
6.1.4沙质土壤应勤浇水,粘质土壤应合理浇水。
6.1.5肉质根花卉应少浇水,草本花卉应勤浇水。
6.1.6营养生长和生殖生长时应多浇水,盛花期可少浇水。
6.1.7防止积水,如有积水应立即开沟排水。
6.2修剪
6.2.1应根据植物习性、生长状况和设计要求适时进行整形疏枝。主要的修剪时间宜盛花过后和休眠前后,观赏草宜于早春萌芽前修剪。
6.2.2常见的整形修剪手法有摘心、除芽和修枝。
6.2.3摘除枝梢顶芽,促进分枝生长,防倒伏。
6.2.4剥除过多的腋芽,促使开花大而充实。
6.2.5剪除徒长枝、残花、枯枝、病虫枝和生长过旺枝条,保证最佳景观效果。
6.3施肥
6.3.1施肥应根据土质状况、植物品种和生长状况适时适量施肥。
6.3.2休眠期施基肥,生长期施追肥,花灌木花前、花后补施花肥。越冬休眠前1个月至2个月宜至少追肥一次。
6.3.3基肥应采用腐熟有机肥,追肥应以复合肥为主。
6.3.4施肥量应视植物品种、生长情况和设计意图而定。一般情况下,基肥施用量0.5kg/㎡,追肥施用量不超过30g/㎡。
 
7、草坪养护
7.1浇灌与排水
7.1.1应根据立地条件、季节差异和生长状况及时浇灌。表层土壤发白时,应及时浇水。
7.1.2夏季浇水适宜在清晨和傍晚,冬季浇水适宜在中午。
7.1.3浇水必须湿透根系层,浸湿土层应大于5cm。
7.1.3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积水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
7.1.4绿地内应逐步完善喷灌或滴管系统。
7.2修剪
7.2.1草坪应定期修剪,修剪高度应当一致,边缘整齐。
7.2.2生长季节应采用条纹状交叉修剪方式,按三分之一原则进行适时修剪。
7.2.3冷季型草坪留茬高度不超过6-7cm,暖季型草坪留茬高度不超过4 — 5 cm。当草坪实际高度超过额定高度1/3时,应进行修剪。混播草坪在4月上中旬应对冷季型草坪进行低修剪,降低留茬高度,以确保暖季型草坪出芽。
7.2.4修剪机具刀刃必须锋利,剪口应无撕裂现象。
7.2.5雨后或叶面有露水或刚浇水的草坪不宜修剪。
7.2.6修剪后,草屑应及时清理,确保工完场地清。
7.3病虫害防治
7.3.1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
7.3.2根据病虫害发生特点,综合运用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防治手段,构建综合防治体系。
7.3.3对重要的病害、虫害进行预测预报,在病情、虫情较轻时进行防治。
7.3.4春秋季节应注意防治刺吸类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等,应注意白粉病、锈病、褐斑病等病害的预防;高温季节应注意蛴螬、斜纹夜蛾、淡剑夜蛾、草地螟等害虫,多雨季节应注意腐霉病、粘菌、霜霉病等病害。
7.3.5加强肥水管理,提高草坪抗病性。
7.4除草
7.4.1以人工拔草为主,采用化学除草前必须做小范围试验。
7.4.2草坪中的中大型杂草、恶性杂草必须在结籽前连根拔除。
7.4.3选用纯度高的草坪种子播种。
7.5施肥
7.5.1根据草坪品种、长势情况和气候条件进行施肥。
7.5.2草坪越冬期宜施有机肥料,平时宜薄肥勤施。
7.5.3施用量为有机肥每年宜1kg/m2,复合肥每月宜15g/m2—20g/m2。
7.5.4施肥方法可采用颗粒撒施、叶面喷施和灌溉施肥。
7.5.5肥料撒施后应立即充分浇水,以免化肥灼伤叶片。
7.6追播
7.6.1混播草坪应在9月下旬至10月上中旬追播冷季型草坪。
7.6.2播籽前应进行低修剪,留茬高度应低于3cm。
7.6.3冷季型草坪播种量应为20g/m2— 25g/m2,种子纯度98%以上,播种要均匀。
7.6.4播种后必须均匀喷水保持土壤湿润,出苗后正常养护。
7.7复壮
7.7.1当枯草层增厚,土层通气性差,空秃严重,杂草明显,必须复壮更新。
7.7.2枯草层可采用疏草机或钢齿耙消除;应用打孔机打孔改善土壤通气性;结合打孔增施有机肥、复合肥,并适当覆黄沙改良表层土壤。
7.7.3草坪高低悬殊出现秃斑或成片杂草侵入,在采取相应的平整除草措施后用同类草籽或草皮修补。
8、垂直绿化养护
8.1浇灌与排水
8.1.1根据气候条件、植物习性和长势情况进行浇水。
8.1.2夏季浇水适宜在清晨和傍晚,冬季浇水适宜在中午。
8.1.3生长季节应松土保墒,土壤含水量应在65% — 70%范围。
8.1.4气温在10℃ — 25℃范围内,每周浇水次数应不少于1次,气温在25℃ — 35℃范围内,每周浇水次数应不少于2次,气温35℃以上,应2天浇1次水;冬季浇水每月不少于2次。
8.1.5 梅雨和暴雨季节应及时排除积水。
8.2修剪与理藤
8.2.1在生长季节应进行理藤、造型,以逐步达到满铺的效果。理藤时应将新生枝条进行固定。
8.2.2多年生藤本应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除老弱藤蔓。
8.2.3修剪宜在5月、7月、11月或植株开花后进行。
8.2.4对枝叶稀少的植株可通过摘心促进分枝;未完全覆盖的植株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促生副稍。
8.2.5部分徒长枝长度达15 — 30 cm时应抑制生长;对长势过密的植株适当疏剪重叠枝控制厚度;2年以上的植株应疏减上部枝叶,并适当疏剪下部枝叶以减少枝条重叠;对生长势衰弱的植株应进行重剪促进萌发。
8.3病虫害防治
8.3.1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
8.3.2根据病虫害发生特点,综合运用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防治手段,构建综合防治体系。
8.3.3对重要的病害、虫害进行预测预报,在病情、虫情较轻时进行防治。
8.4施肥
8.4.1每年冬季应施1次有机肥。生长期应施追肥,吸附类藤本应叶面施肥。
8.4.2新栽苗在栽植后两年内宜根据生长势进行追肥。
8.4.3生长较差、恢复较慢的新栽苗或要促使快长的植物可用生长激素或根外追肥等措施。
8.5补植和防护
8.5.1植物死亡、缺株面积超过0.5m2,必须进行补植。
8.5.2落叶植物补植应在植物落叶后土壤结冻前进行;常绿植物补植应在土壤解冻后,新芽萌发前进行。
8.5.3枝叶过密以及立地条件差的垂直绿化应分别绑扎,疏枝。
9、竹类植物养护
9.1浇灌与排水
9.1.1为保持竹林水分,浇水必须浇透浇足。生长期间要保证竹林有充足的水分。
9.1.2雨季应及时排涝,遇到干黄梅天,应浇行鞭水。
9.2修剪
9.2.1竹林每经过3 — 5年,应深翻、断鞭,将4年生以上的老鞭及每年砍伐后的竹蔸挖出。
9.2.2竹林应加强抚育管理,保留适当密度,使竹林通风透光、生长健壮。
9.2.3竹林过密应适当间伐或间移,使留竹分布均匀,并及时用土杂肥回填土坑,竹林应于每年初冬适量培土。
9.2.4间伐修剪应在晚秋或冬季进行,间伐以保留4、5年生以下立竹,去除6、7年以上,尤其是10年生以上老竹的原则进行。
9.3病虫害防治
9.3.1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
9.3.2根据病虫害发生特点,综合运用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防治手段,构建综合防治体系。
9.3.3对重要的病害、虫害进行预测预报,在病情、虫情较轻时进行防治。
9.3.4在竹类植物生长期间,要注意防治竹竿锈病、竹丛枝病、竹煤污病、竹黑粉病的防治;要注意防治竹茎扁蚜、竹蝗、舟蛾、毒蛾等害虫。冬季结合修剪和清洁田园,减少越冬病菌和虫卵数量。
9.4松土与除草
9.4.1除2 — 4月外,其他季节应及时清除竹园危害性杂草。
9.4.2每年应松土1次,松土应于6月 — 7月进行,深度15cm。
9.4.3松土时应及时除去林内老鞭和竹篼、杂草、石块。
9.5施肥
9.5.1全年应施基肥1次,追肥1 — 3次。
9.5.2冬季施肥应以酸性有机肥为主;春夏季追肥适宜施用尿素等速效肥,即3月、6月、9月,每次宜150kg/hm2— 230kg/hm2。
9.5.3提倡林下种植耐阴绿肥,锄下的嫩草宜埋入土中。
10、水生植物养护
10.1修剪
10.1.1湖、池内水生植物的生长范围应严格控制,超出范围的叶片,应在水面以下随时割除。
10.1.2定期检查植株是否拥挤,一般过3至4年时间分一次株。
10.1.3水生植物在水面及水面以上的枯黄部分应及时清除。秋冬季(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应集中修剪老叶,根留茬高度10 cm左右,并对不耐寒植物进行覆盖保温。
10.2施肥
10.2.1根据水生植物习性,及时补充有机肥和缓释复合肥。
10.2.2水生植物开花前应当追肥。九月中旬停止追肥。
10.2.3富营养化水体中应控制施肥。
10.3病虫害防治
10.3.1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
10.3.2根据病虫害发生特点,综合运用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防治手段,构建综合防治体系。
10.3.3对重要的病害、虫害进行预测预报,在病情、虫情较轻时进行防治。
10.3.4生长季节重点防治虫害���要有蚜虫、夜蛾、摇蚊、叶甲等,病害主要有褐斑病、腐烂病、炭疽病等。冬季应及时清理枯萎腐烂枝叶,减少越冬菌源。
10.4更新和复壮
10.4.1多年生水生植物长势过密,应及时分栽,复壮更新;盆栽植物应每年翻盆。
11、园林水体养护
11.1  应控制各类污水、污染物进入水体。
11.2  应设专人清捞水面漂浮物、枯枝落叶及浮萍植物等。
11.3  种植各类挺水、浮叶、沉水植物改善水质。
11.4  应适当放养鱼、螺、虾、贝等食藻类和食有机碎屑类水生动物以控制水草生长速度和保持水质。
11.5 鱼类宜选择鲫鱼、鳊鱼等食量小的杂食性鱼种,且每年定期捕捞,降低鱼类密度。
11.6  水质富营养化,应采用除藻剂除藻。
11.7  自然底水池应2年清淤和每年换水。
12、设施维护
12.1绿地内园林建筑、雕塑喷泉、园路、花坛等园林设施以及桌椅、垃圾桶、指示牌、围栏等设施应维护良好,保持完整、安全、整洁,无墙面破损、路面残缺、油漆剥落等现象。
12.2设施小修小补要及时进行,剥落油漆要及时修补,缺损应在7天内修补完成。桌面、凳面等要经常性擦拭,确保清洁、不积灰尘。
12.3绿化隔离带护栏、侧石、花坛、行道树树穴等设施应每日巡查,发现损坏,当日整理安置好,7天内修补完成。
13、保洁和秩序管理
13.1绿地(包括水面)、设施应巡视保洁,做到随产随清,要求无垃圾、石子砖块、各种杂物、白色污染物(树挂)。无绿色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
13.2绿地中无堆物、堆料、搭棚,建筑墙面和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13.3应安排专门地方用于养护工具、机械的安放,绿地中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13.4日常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上岗,穿戴整齐。
13.5 每天应定人定时巡视,及时阻止各类偷盗、毁绿行为。
13.6绿地占用必须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严禁各种侵占绿地行为发生。经审批同意占用的,须全过程跟踪,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临时占用的要及时恢复
14、技术档案管理
14.1应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
14.2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应按时记录并符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不弄虚作假。


附件二:
常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
 
第一条 为统一全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规范绿化养护管理流程,提升绿化养护精细化水平,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常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本质量标准)。
第二条 本质量标准适用于常州市城市公园绿地和附属绿地的养护管理。城市其它绿地和风景林地可参照执行 (绿地类型分类参见《常州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第三条 全市各类绿地的养护,除按本标准执行外,还应遵守国家、省及市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绿地的分类分级
全市各类公共绿地根据绿地的规模、性质、位置、绿化景观、设施含量、服务对象等共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绿地。
特级绿地是指:在城市中位置重要,具有重大影响及示范作用的,为全市居民提供综合游憩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公园、公共广场绿地等。要求绿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植物品种丰富、功能完备、设施完善。乔灌木种植面积需达到70%及以上,绿地内植物种类不少于30种,花卉(含装饰性色叶植物)面积不低于总面积5%。
一级绿地:指在城市中具有较大影响和示范作用的公园绿地、广场绿地和街头绿地,以及城市的主要道路绿地、洒道绿地,要求绿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绿地内配套设施基本完善。绿地植物种类不少于20种,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的比例不低于1:1,乔灌木种植面积不少于60%。
二级绿地:指能满足一定区域居民休闲游憩需求的公园绿地,在城市中具有一定影响的广场、街头绿地以及城市的次干道,街巷和沿线绿化等。
三级绿地:指除特级绿地、一级绿地、二级绿地外的其它绿地。
第五条            各类绿地的养护质量标准见附表。
第七条   金坛市、溧阳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可参照执行。
 
 
 
 


常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内容
特级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群落面貌
群落合理完整,层次丰富, 黄土不裸露,树木种间株间生长空间合宜,层次与密度合理,季相明显,整体观赏效果���。
乔灌木
1、树形完美、枝叶茂盛,树冠完整,主侧枝均匀,数量适宜,内膛通风透光,无病虫害;2、叶色正常,无卷叶、黄叶(生长季节);3、枝干健壮,无枯、死枝、过密枝、下垂枝等;4、无缺死株、死树,无杂树、;5、乔木根部无萌蘖枝; 6无杂草,无藤本缠绕;7、花灌木正常开花结果,花、叶色纯,观花、观叶时间长,树形优美,修剪、整形及时,无残花。
草坪
1、草种纯、生长旺盛,草坪平整,色泽均匀,无空秃、草根不裸露;2、生长季节不枯黄,无杂草3、修剪及时,修剪高度符合要求;4、草坪与色块、乔木、灌木之间有明显的分隔沟5、无病虫害为害现象;6、保持清洁,无枯枝落叶,无坑洼积水。
花卉
1、四季有花,全年换花不少于六次;2、花卉植株丰满,生长健壮、长势均衡,无病虫害、无枯枝、残花(残花量≤10%),无缺株、倒伏;3、花坛图案清晰,线条流畅,色彩鲜艳,花朵繁茂,花期一致;4、花间隙无杂草,密植,株间距不超过5㎝;5、花境花卉层次分明,高矮有序,无残化花及花梗;6、换花时间不得超过7天,工完场地清,无杂物、无泥浆。
绿篱色块地被
1、生长健康、枝叶茂盛、密度适宜,规格大小基本一致;2、生长季节修剪、追肥及时,修剪形态优美;3、无人为践踏、断行缺株现象;4、无垃圾杂物;5、无病虫害。
水体
1、水面无漂浮物;2、无垂钓,游泳现象;3、河内水草清理及时;4、水生植物生长健壮,配置合理,景观优美,观赏期长,秋冬季按要求收割及时;5、水质良好,无污染、无异味;6、驳岸安全稳固,无缺损。
园林小品及便民设施
1、园林建构筑物、小品及各类便民设施清洁卫生,保持完好,无安全隐患、无破损现象,无灰尘污渍,无乱张贴、涂刻现象;2、设施损坏后确保一周内修好(大修除外);3、油漆、涂料无翘裂、脱落现象;4、供电照明管线等设施常年完整、正常运转; 5、园路、铺装平整,无破损、无积水、无泥浆。
卫生
保洁
1、公共厕所的保洁、灭杀到位,无臭味,设施完备,正常使用;2、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垃圾、无建筑垃圾,垃圾随产随清。3、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随产随清。
绿地
秩序管理
1、    绿地秩序维持到位;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无乱拉乱披挂、乱张贴等现象
无乱设摊和车辆乱停放现象;无侵占毁绿行为,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2、    绿地投诉举报机制健全,养护管理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游客无不文明游园行为。
其它
1、养护措施健全、绿化管养台账完备;2、绿地内4—10月份保洁时间为6:00—20:00,11—3月份7:00—18:00,保洁、养护人员不少于3人/万平方米。
类别
一级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群落结构
群落完整,层次完整,黄土不裸露,树木种间、株间生长空间与层次处理得当,季相明显,整体观赏效果良好。
乔灌木
1、树形优美、枝叶茂盛,树冠完整,主侧枝均匀,数量适宜,内膛通风透光,基本无病虫害危害迹象;2、叶色正常,无卷叶、黄叶(生长季节);3、枝干健壮,无枯、死枝、过密枝、下垂枝等,;4、无死缺株,无杂树、死树;5、乔木根部无萌蘖枝;6无藤本缠绕;7、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观花、观叶时间长,修剪、整形及时,无残花。
草坪
1、生长旺盛,草坪平整,色泽均一,草根不裸露,覆盖率95以上(>95%);2、生长季节不枯黄,无杂草,基本无病虫害;3、修剪及时,高度符合要求;4、草坪与色块、乔木、灌木之间有明显的分隔沟;5、草坪清洁,无枯枝落叶,无坑洼积水。
花卉
1、四季有花,全年换花不少于四次;2、花卉植株丰满,生长正常、长势均衡,无病虫害、无枯枝、残花(残花量≤10%),无缺株、倒伏;3、花坛图案清晰,线条流畅,色彩鲜艳,花朵繁茂,花期一致;4、花间隙无杂草,密植,株间距不超过5㎝;5、花境花卉层次分明,高矮有序,花后修剪及时;6、草花更换工完场地清,无杂物、泥浆。
绿篱色块地被
1、生长茂盛,枝条茂密,密度适宜;2、生长季节修剪、追肥及时,修剪形态符合景观观赏要求;3、无人为践踏、断行缺株现象;4、基本无明显病虫害危害。
水体
1、水面无漂浮物;2、无垂钓、游泳现象;3、河内水草清理及时;4、水生植物生长健壮,配置合理,观赏期长,秋冬季按要求收割及时;5、水质良好,无污染、无异味;6、驳岸安全稳固,无缺损。
园林
小品及设施
1、园林建构筑物、小品及各类便民设施清洁卫生,保持完好,无安全隐患、无破损现象,无灰尘污渍,无乱张贴、涂刻现象;2、设施损坏后修复及时;3、油漆、涂料无翘裂、脱落现象;4、供电照明管线等设施常年完整、正常运转; 5、园路、铺装平整,无破损、无积水、无泥浆。
卫生
保洁
1、公共厕所的保洁、灭杀到位,无臭味,设施完备,无偷盗现象;2、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垃圾、无建筑垃圾,垃圾日产日清。3、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日产日清。
绿地
秩序管理
1、绿地秩序维持到位;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无乱拉乱披挂、乱张贴等现象
无乱设摊和车辆乱停放现象;无占绿毁绿行为,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
2、  绿地投诉举报机制健全,养护管理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游客无不文明游园行为。
其它
1、养护措施健全、绿化管养台账完备;2、绿地内4—10月份保洁时间为6:00—20:00,11—3月份7:00—18:00,保洁、养护人员不少于3人/万平方米。
 
类别
二级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群落结构
林相结构合理,有较完整的层次,空间分布合理,有不少于二层林相结构,黄土不裸露。
乔灌木
1、长势良好,树形符合其自然特征。无明显病虫害危害迹象;2、枝干、叶色正常,无枯、死枝、过密枝、下垂枝等;4、无死缺株,无杂树、死树,无藤本缠绕; 6、整形、修剪及时,无残花。
草坪
1、草种基本纯,基本无空秃,覆盖度达到90%,无大型野草,无缠绕性、攀援性杂草。零星区域杂草控制在5%以下,不影响整体景观效果2、修剪及时,高度符合要求;3、无明显病虫害危害迹象4、草坪清洁,无枯枝落叶,无坑洼积水。
花卉
1、重大节日有花卉布置,花期整齐,花色艳丽,整体效果良好;2、花卉生长正常、无明显缺株 。
绿篱色块地被
1、生长良好;2、生长季节及时修剪、追肥,修剪形态符合生长要求;3、无人为践踏、断行缺株现象;4无明显病虫害危害。
水体
1、水面无漂浮物;2、无垂钓、游泳现象;3、河内水草清理及时;4、水生植物生长良好,保持正常形态特征,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5、水质良好,无污染、无异味。
园林
小品及设施
1、园林建构筑物、小品及各类便民设施清洁卫生,保持完好,无安全隐患、无破损现象,无灰尘污渍,无乱张贴、涂刻现象;2、设施损坏修复及时;3、油漆、涂料无翘裂、脱落现象;4、供电照明管线等设施常年完整、正常运转; 5、园路、铺装平整,无破损、无积水、无泥浆。
卫生
保洁
1、公共厕所的保洁、灭杀到位,无臭味,设施完备,无偷盗现象;2、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垃圾、无建筑垃圾。3、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日产日清。
绿地
秩序管理
1、绿地秩序维持到位;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无乱拉乱披挂、乱张贴等现象
无乱设摊和车辆乱停放现象;无占绿毁绿行为,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3、  绿地投诉举报机制健全,养护管理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游客无不文明游园行为。
其它
1、养护措施健全、绿化管养台账完备;2、绿地内4—10月份保洁时间为6:00—20:00,11—3月份7:00—18:00,保洁、养护人员不少于2人/万平方米。


类别
三级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群落结构
植物种植成片或带状,有完整景观效果,地表不裸露。
乔灌木
1、  生长健康,适时修剪,绿地内无因病虫害引起断枝倒伏现象;
2、树上无乱牵乱挂现象,无藤本缠绕。
绿篱色块地被
1、生长良好,修剪及时;2、无人为践踏、断行缺株现象; 4、病虫害危害率不超过15%。
水体
1、水面无漂浮物;2、无垂钓、游泳现象;3、河内水草清理及时;4、水生植物生长正常,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5、水质良好,无污染、无异味。
园林
小品及设施
1、园林建构筑物、小品及各类便民设施清洁卫生,保持完好,无安全隐患、无破损现象,无灰尘污渍,无乱张贴、涂刻现象;2、设施损坏修复及时;3、油漆、涂料无翘裂、脱落现象;4、供电照明管线等设施常年完整、正常运转; 5、园路、铺装平整,无破损、无积水、无泥浆。
卫生
保洁
1、公共厕所的保洁、灭杀到位,无偷盗现象;2、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垃圾、无建筑垃圾。3、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日产日清。
绿地
秩序管理
1、绿地秩序维持到位;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无乱拉乱披挂、乱张贴等现象
无乱设摊和车辆乱停放现象;无占绿毁绿行为。
其它
1、养护措施健全、绿化管养台账完备。


主办单位: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常州市园林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1-2层 联系电话:0519-85682986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3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