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区城管执法大队35人赴常州市行政中心群贤堂参加市局举办的《行政强制法》专题培训讲座。 《行政强制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已颁布实施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并称为“行政法典三部曲”,是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法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它既赋予了行政机关依法强制履行职能的权力,同时也规范、限制了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权的滥用。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太高首先对《行政强制法》的立法背景、措施种类等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生动的执法事例,结合在城管执法中《行政强制法》与城市管理行政强制规范依据的效力,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程序,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程序,如何解决行政执法中软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通过专题辅导讲座将进一步帮助执法人员更加深入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法律条文的规定要求,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