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渣土办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 渣土办工作人员按照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规定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和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是否手续完整、齐全;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等。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告知建设方、施工方在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通过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努力营造 “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