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8日上午8时,南大街城管中队队员陆冬明巡查至怀德中路怀德苑北门口时,捡到了一部手机。在手机已没电无法联系上失主的情况下,陆冬明在烈日下等了半个小时,还没看到有人来认领。故此,陆冬明急忙将手机上交给中队并在中队进行充电。
手机刚充好电,失主就打来了电话,并闻讯赶至南大街城管中队。在核实了相关信息,确定无误后,陆冬明将手机交还给了失主张先生。通过交流获知,张先生是今天早上回家途中,不小心将裤袋中的手机遗失的。张先生对我们城管队员的行为十分感动,连声道谢。陆冬明对张先生说道:“现在我们都在争做为民城管,这是我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