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主要领导的直接关心,局领导的亲自过问下,区城建局城管处与区规划分局、区城管大队经过前期大量的调查论证,依照“通过规范管理户外广告泊位资源所取得的收益将返还给乡镇基层组织,实现‘取之于公,用之于民’”的主导思想和规划布点的原则,通过整治管理,使沪蓉高速新区段高炮广告总数通过拆除、移建、出新等手段,由整治前的117个减少到86个规划布点广告泊位的目标。根据城管处起草并与高炮产权人签订的《沪蓉高速公路常州市新北区段沿线高炮广告设施整治广告泊位过渡使用协议》,剩余的高炮广告也正在逐一签订了土地租用协议,办理规划手续和设置许可。截止6月底,已有17家广告公司,缴纳了31块高炮广告,共约103万元的土地租用费,并有望在7月完成向各镇财政所缴纳户外广告泊位土地租用费的工作。 此次高炮整治,将结束沪蓉高速新区段高炮广告市场无序混乱的市场竞争,今后将纳入长效综合管理,推动户外广告行业规范运行。 (城管处 徐一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