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卫处被全区授予2009—2010年度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环卫处全体人员经过不懈努力和拼搏,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的重要成果。 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经社会认可和有关主管部门严格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命名的先进集体。“文明单位”不仅仅是一种称号,更是一种荣誉,一种鞭策。 因此,环卫处严格按照区级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解放思想,紧紧围绕打造“洁美武进”的工作目标,立足长效管理、强化措施落实,完善考评机制、注重务实创新,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着力促进全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着重提升队伍的文明素质和机关的文明形象,有效推动环卫管理各项工作的蓬勃发展。通过文明单位创建,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强化了全处人员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理念,提高了环卫管理的工作水平,同时进一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队伍规范化建设,树立了环卫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环卫处将以这次荣誉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紧紧依靠广大干部职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实现精神文明创建的更高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