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区城市形象,美化道路环境,营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空间,迎接即将到来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安全实施条例》和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要求,我区将强化沿街区域非机动车(含摩托车)定点停放制度。 一是要求我区沿街单位内部职工车辆入室、入院停放,如确不具备条件的,应在指定划线区域有序停放。二是区政府对车辆停放区域进行统一划线。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请在指定停放区域等分类停放。三是各街道派专人对停放区域内车辆的停放秩序进行管理。四是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停放区域实施保洁,做到无乱张贴、无垃圾及废弃物;并对损害道路设施及车辆压占盲道停放、机动车辆不听劝阻占道停放行为予以制止和汇报。 区城建局城市管理部门将联合区交巡警大队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分发宣传资料、上门说服教育等手段,加强对非机动车辆有序停放的宣传教育。(徐一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