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北区房产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小邵在受理一份离婚房屋产权分割登记时,发现前来签字的女方当事人长相与其提供的身份证、离婚证照片有些不一致。小邵顿起警觉,立即对当事人进行进一步盘问,发现女方当事人竟对其本人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都回答不上来,小邵怀疑女方极有可能是一名冒名顶替者。面对盘问,当事人不屑一顾,极不配合,小邵随即将这一情况向单位领导作了汇报。单位立即安排其他工作人员进一步进行核实,确定了女方冒名顶替的事实。 近两周来,类似情况基本每天都会发生,有的是假冒真实产权人身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有的是携带虚假身份证、结婚证办理商品房登记,所幸均被办证窗口的工作人员识破。办证工作人员郑重告知当事人:在办理房产登记时,提供虚假证件或假冒真实产权人身份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区房管中心将立即报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为了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维护房屋所有权的严肃性、权威性,区房管中心将继续加强房产登记的审核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对二代身份证,通过窗口身份证识别器进行识别;对假冒身份、拒不配合的,将拨打“110”报警,由公安部门协助调查;对串通当事人参与造假、欺瞒事实的中介公司,将向市房管、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建议作出处罚。针对一些证件伪造得逼真,难以辨认的情况,区房管中心计划近期举办结(离)婚证、身份证等证件真伪识别专题培训,以进一步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对虚假证件的警惕性和判断力。 (房管中心 孔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