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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管建局: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发布日期:2011-04-11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在全局上下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加快国际化、生态化新城区建设步伐的关键时刻,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局党工委书记夏佐红同志主持大会,局党工委副书记、局长季晓东,局纪工委书记、副局长黄志敏,副局长姜帆、朱顺良、沈北安,民防局、地震局局长王立中,房管局局长胡志华在主席台就座。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城建局党工委出席区第三次党代会的5名代表。
  今天的人防大楼601会议室,鲜花吐艳,灯火璀璨,气氛庄严热烈,肩负神圣使命的代表精神饱满、神采奕奕。今天的会议由党工委主持召开。大会应到代表70名,因病因事请假9名,实到61名,符合规定人数。上午9时,夏佐红同志宣布: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代表大会开幕。全体起立,高奏国歌。夏佐红同志说,常新委[2011]39号文件规定,城建局党工委出席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新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为5名,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2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2名,先进模范代表1名;5名代表中女性代表1名,代表由我局党工委召开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20%。我局党工委根据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好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工作。一是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二是党工委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征求所在单位党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三是召开党工委全体会议,在听取考察意见,进行认真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区委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按不少于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送区委审查。4月6日,区委发文批复同意。
  随后,61名代表分组酝酿城建局党工委出席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新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选举办法》(草案),推荐监票人员。
  9时30分,大会复会。大会通过了黄志敏同志宣读的《选举办法》、季晓东同志宣读的候选人名单、监票人名单和计票人名单。分发选票后,代表们认真填写选票。监、计票人首先投票,其他代表依次投票。此时,会场响起了喜庆欢快的民族乐《喜洋洋》。
  10时许,选举结果产生,季晓东同志宣读当选代表名单,叶淑、季晓东、周甸旬、夏佐红、翟春安等5名同志当选为新北区城建局党工委出席常州市新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大会圆满完成预定任务后,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顺利落下帷幕。(谈传华 田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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