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支队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会,支队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市局市容处,灯光办,环卫处,各区大队负责人,日报、邮政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沈为国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争当文明市民、建设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同时简要介绍了《常州市建设文明城市问责办法》。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徐建泽介绍了建设文明城市的基本指标,并从“公共场所、公共设施、无障碍设施、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及市容环境”等十个方面部署了城管系统创建文明城市的具体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吴建荣副局长(支队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传达今天的会议精神,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来;要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尽快(4月20日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职责以及工作目标,严格实行问责制;要坚持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的原则,把突击整治的成果最终落实到长效管理,以长效管理来巩固突击整治的成果;要进一步加大督察、考核、问责力度,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信息上报、舆情宣传工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创造强有力的工作氛围。 会上明确从4月1日起由市局、支队对相关责任单位、部门每周进行督促、检查、整改、验收、考核直至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