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7日,支队一大队接到新年的第一起举报,举报称:泰富百货西边地道口有个停车指示牌,咨询是否有手续。本着对举报及时做出反应的原则,执法队员当天下午立刻前往泰富百货,经现场检查,与举报情况相符,随即与泰富百货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负责人称此指示牌是为了顾客停车方便而设的,设置前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并承诺立即就派人将指示牌拆除。为了确保举报的时效性,在了解清楚情况后立刻针对该举报作出了答复,并于元月十八日对泰富百货进行了回访,发现该指示牌已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