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勤巡查。合理调配人员,将规划管理任务层层落实到部门、个人,加大巡查力度;二是提效率。改变过去出工不出力,走马观花的巡查陋习,深入管理一线,掌握主动,提高巡查效率;三是严拆除。对各类违法建设切实做到“三及时”,即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对影响较大后果严重的违法建设坚决一拆到底,不留后遗症;四是强联动。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受理中心及直属中队、乡镇中队投诉电话的作用,发现案情,必须在承诺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及时处置。进一步加强镇村联系,形成管理合力,使管理的覆盖面不断扩大、管理效能不断提升。五是重督查。健全“中队考核为基础、大队考核为核心、局督查为保障”的考核体系,加大对规划管理的考核力度,及时将督查情况通报至各中队,及时整改,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建设145起,拆除违章建筑87处,共3150余平方米。五项措施的落实促进了规划监察执法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效率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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