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开始,我市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将实施新的考核办法。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新的考核办法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将农村垃圾产生量纳入到了考核中,而且分值占到全部考核分数的一半,达到了50分。 市城管局是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指导、督查和考核的主要部门。据介绍,新的考核办法经过了长达一年的调查和酝酿,并先后召开了多次镇村相关人员座谈会。由于以往的考核办法偏重于面上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效果,对长效管理考核相对比较薄弱,造成部分镇村卫生死角仍然存在,脏乱差现象时常反弹。 新的办法根据我市农村实际情况,测算出了农村人均垃圾产生量为0.2公斤。城管部门将依据各镇村运送的垃圾总量来考核其措施是否到位、管理是否合理、责任是否明确。把农村垃圾产生量直接纳入到考核体系中,从源头上进一步提高了考核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完善、增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起到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