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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化增值,填埋后也能“再生”
发布日期:2010-05-26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国外填埋场在填满封场后常被改造为公园、绿地、高尔夫球场等,然而在我国特别是南方地区,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和水分含量高,分解较快,更易产生沼气和地面沉降,开发难度较大。不过,埋入地下的垃圾,也并非无法再为社会造福。

  相关研究显示,在填埋场中垃圾被填埋数年后,其中的易降解物质基本被完全降解,几乎不再产生渗滤液和气体,达到稳定状态。此时的垃圾被称为“矿化垃圾”,经筛分、晾晒后可从中得到50%—60%的有机细料,20%—30%的金属、玻璃、塑料和化学纤维等,资源利用率可高达80%,其中的有机细料可直接充当土壤改良剂或肥料,生产成本大大低于堆肥方式。

  据介绍,每开采10000吨矿化垃圾,所腾出的空间可以回填70008000吨新鲜生活垃圾,这将大幅延长填埋场的使用寿命,节约土地资源并减少新建垃圾场的投资。

  此外,矿化垃圾虽然称不上“脱胎换骨”,却也能“掉转枪口”,用于处理其他垃圾的渗滤液和有机废水。矿化垃圾中含有的大量微生物,其中许多能够降解诸如纤维素、半纤维素、多糖和木质素等难降解的有机物,比普通土壤的净化能力强得多。留一部分在填埋场里,就是一座功能强大的“生物滤床”,能为管理人员省去不少麻烦。

  如果采用生物反应器填埋技术加速填埋场的稳定化进程,在此基础上有计划地开采利用填埋场的矿化垃圾,就有可能实现填埋空间的循环使用,解决当下填埋场土地利用效率低、二次污染重的突出问题。虽然目前国内这种“可持续填埋”技术尚处于尝试阶段,但却代表了今后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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