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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招改造 严格要求 科学施工
发布日期:2010-10-16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0年市区主要道路店招店牌提升改造工程如火如荼进行中,店招组同志在新昌路、新府路标段现场巡查,发现有工程质量与施工合同要求不符的情况,我们现场核实、及时调研,火速处理。

  1、钢结构招标清单中标明采用40*40的热镀锌角钢,现场抽查抽查并测量,结果为37—39mm,误差是否在合理范围之内,是否影响到店招的安全质量存在疑问。经过多方检查对比,并会请有关专家对误差进行评估,审定误差在合理范围,不影响角钢的稳定性和支撑性。

  2、根据合同相关规定,新店招制作完成,在安装过程中首先要对其他墙体附属宣传标牌拆除到位,但是相关承包单位并未做到先拆除后安装。我项目组及时与区相关执法部门衔接,加大清理力度。

  3、涉及公共过道的店招是否可以制作店招的问题上,我们给出的答复是:应和有关部门和附近居民进行衔接商议,如果违反了工程合同规定和附近居民的集体利益,应予以及时拆除。

  4、在店招色板的安装制作过程中发现,现场局部店招色板安装为明铆钉连接,而原店招色板安装严禁用铆钉连接,须用海绵双面胶和耐候胶固定在底板和铝材上。店招组的同志及时赶赴现场给予纠正。

  店招店牌改造过程中,各种状况不可避免的发生,我们的任务是联合相关部门快速协商及时解决,并要求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要求科学施工。以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宗旨,严格把关工程项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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