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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城管局:建立环保执法协调机制
发布日期:2009-09-18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天宁区检察院与天宁区环境保护局在全省率先建立环保执法协调机制,更有效地遏制危害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更好地参与城市管理。

  据天宁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虞韦芳介绍,建立环保执法协调机制后,可以把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和环保行政执法,行政调查和检察调查有机结合起来。而原来对环保违法案件主要是警告、罚款、停产等行政处罚,这样对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建立环保执法协调机制后,环保和检察、城管等部门将联手查处环境违法犯罪、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和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

建立环保执法协调机制后,当环境污染事件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可能遭受侵害时,有些被侵害人不愿、不敢或不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由检察机关代表这些人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由法院通过判决来确定或追查对造成环境保护污染人民事责任的追究。

   另外,天宁检察院还与天宁环保局商定,分别指派1到2名工作人员为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协调环境保护执法案件的协作、案件移送等工作。同时,对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正在调查的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必要时,环境保护执法机关可以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加。环保和检察院联合办案之后,对整个保护环境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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