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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绿化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
发布日期:2007-04-03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五年一次的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会议于3月31至4月1日在常州举行。会议就全省城市绿化与风景园林行业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来自全省各市的与会代表参观了常州市道路绿化、开放式公园、广场绿地、小区绿化、森林公园等建设情况,并就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了专题交流。

  会议提出,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1%已列入了2007年江苏省政府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到2010年,全省90%以上的城市要达到省级以上园林城市的标准,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要达到12平方米以上,此两项指标均为全国领先水平。同时要求推行城市节约型园林绿化,对新建公共建筑要倡导采用屋顶绿化技术,有条件的地方还可进行平顶住宅“平改绿”试点。

  会议提出,到201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将达到37%,绿化覆盖率4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县城绿地率30%、绿化覆盖率35%,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除90%以上的城市达到省级以上园林城市的标准之外,40%以上的县城要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建成一批园林小城镇。3-5个城市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湿地资源和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得到有效保护。

  会议要求,在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同时,要优先保证绿化建设用地。各类建设工程项目要依法配套建设绿化工程,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没有配套绿化方案或绿化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会议指出,当前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还存在一些急于求成、仓促上马、求大求洋、反季节栽植及引进一些不适宜本地生长的植物材料等现象。必须从建设理念上由简单追求景观效果转变到追求生态效益兼顾景观品质上来,提倡生态优先和节约型绿化模式。绿地建设要发挥遮荫、降温、除尘、增氧、防灾的最大效能及景观效果。其次,要多采用成本低、适应性强、本地特色鲜明的乡土树种。不盲目建设使用效率低下的硬质铺装、小品、水景等设施。从而用较少的地、较少的水、较少的资金和较低的耗材耗能,为城市提供高效的生态保障系统。同时,要通过扩大公众参与,建立园林评价渠道,提升建设品位和公众对园林的欣赏情趣。

主办单位: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常州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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