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城管局:执法大队依托“三点”抓管理 创优环境全力保障旅游节 |
发布日期:2013-05-09 |
为规范溧阳旅游市场秩序,为广大游客提供一个安全、诚信、和谐的旅游环境,维护良好溧阳对外旅游形象。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依托“三点”抓管理,创优环境全力保障旅游节。 一、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坚持“主干道严禁、支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采取集中执法与分散执法相结合,重点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治“脏、乱、差、堵、污”为重点,切实加强主干道、主街道、老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片区地段的整治力度。将店外经营、流动摊点、户外广告、空调室外机、夜排档等专项整治活动常抓不懈、常抓常新。据统计,共计排查出各类问题280件,落实整改270件,其余正在处理中。 二、解决难点,实行集中整治。一是重点对燕山路、东西主大街、南大街、平陵路等20余条城区主要道路和人民广场、华地百货、大统华、大润发等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共计规范流动市场5处,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220余处,流动商贩102个,清理乱堆放40余处,取缔马路摊点80余处,取缔露天烧烤20余处。二是针对天目湖、南山竹海等旅游区追客拉客、欺客宰客、非法营运、虚假宣传、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破坏旅游秩序,损坏景区形象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对商业街、山水园广场、宾馆广场等“娘子军”(饭托)和“飞车党”(追客、非法营运者)的聚集地,实行了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共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60余处。 三、树好亮点,坚持文明执法。整治过程中,大队坚持文明执法,树好亮点,全力推行“人性化”管理模式,大力提倡“微笑管理”、“微笑服务”。严禁简单粗暴、推诿刁难管理相对人和人民群众。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坚持 “一教育、二警告、三处罚”的原则,说服教育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一些能主动改正违法行为且符合法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条件的违法违章行为人,都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了处罚。并与各中队签订了《文明执法责任状》,对文明执法标准和要求都作了明确,同时设立委屈奖,对文明执法工作做得好的同志进行奖励。由于制度严,要求高,措施实,整治中虽然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暴力抗法,但同志们都坚持做到文明执法,加强自身形象建设的同时,也使广大游客感受到了溧阳良好的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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