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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城管局:居民反映有害垃圾  城管环保及时清理
发布日期:2013-05-23

 

  近日,溧阳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天目湖中队接到茶亭村委吴冶岭村村民反映:吴冶岭村55号租户收购垃圾和废品,并将垃圾和废品堆放在屋外,臭气熏天,污染环境。天目湖中队立即派员调查,发现该租户确实存在收购工业垃圾和废品的行为,其中涂料桶、油漆桶等有害工业垃圾的数量占了很大的比例,桶中还有很多磷化溶解剂、腐蚀剂等化学用品的残液,因近期雨水较多,桶中的残液有的已流入周边的水源,有的已渗入土壤,严重影响了村民的身体健康。
  针对这一情况,天目湖中队当即联系了天目湖环保分局和茶亭村委,通过现场勘察确定这些工业垃圾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环保分局当场开具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通知当事人于5日内必须自行处理这些有害垃圾并立即停止收购。因其将收购的垃圾和废品堆放于屋外(该房屋位于进村的路旁),这一行为已影响了村民的出行和村容村貌,天目湖中队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其5日内自行清理乱堆放的所有垃圾和废品,并做好跟踪管理、监督的工作。
    截止523日,该租户已将有毒的垃圾全部清理至专业收购部门,并停止收购有毒垃圾,路边的普通垃圾已整齐堆放于自己屋前场地,得到周边村民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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