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全力以赴,保障居民住房;大有可为,争取再创佳绩
发布日期:2011-06-13

  2008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住房保障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有效的开展了以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经济适用房货币化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关系到我区产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有新北区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为此,2010年国家、省、市领导多次视察我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并得到充分肯定。
  一、新北区住房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制定完善新北区住房保障工作的相关制度
  三年来,我区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我区园区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广大市民对住房要求的日益提高,现有的住房保障力度已逐渐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为此,区城建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商讨我区的住房保障工作的面临形势、存在问题及发展方向,并相继出台了《常州市新北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常州市新北区住房保障资金归集适用和管理办法》、《常州市新北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办法》及《常州市新北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等一批规范性文件,为新北区全面开展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开展住房保障工作
  自新北区住房保障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惠民工程,专门成立了以区政府建设分管领导为组长、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城建局房管处设立新北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范围内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申报、审核工作,统筹规划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时协调解决新北区在住房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住房保障工作
  为强化区财政对住房保障工作的资金支持,新北区从2008年开展这项工作以来,每年安排财政资金800万元,专门用于对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进行补贴。截至2011年6月1日,共对220户符合申请条件的进行货币化补贴,累计发放达 1782万元。同时,对131 户符合廉租住房的家庭进行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累计发放补贴 86.32万元。基本做到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四)结合新北区园区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建设一批公共租赁住房
  近几年来,围绕光伏产业园、出口加工区、机电产业园、新能源车辆产业园及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园区发展,区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先后建成出口加工区青年公寓一期、三井创业公寓、创意产业公寓、国展?丰采公寓等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主要为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住房保障。截至目前,共计投入运行20.1万平方米,其中出口加工区青年公寓一期在2010年被省政府确定为住房保障工作现场推进会参观点,受到了国家、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
  二、新北区住房保障工作即将翻开新的一页
  (一)上级主管部门提高我区住房保障工作要求
  今年以来,随着国家、省、市将住房保障工作提高到空前高度,把保障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作为关注民生的重中之重,市政府于4月6日召开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落实了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目标任务,并与各辖市、区签定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状,其中新北区全年目标任务是新增经济适用住户50户、完成危旧房改造5万平方米、新建限价商品房800套、新增公共廉租住房4000套(间)。
  (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研究、部署住房保障工作
  区政府陈伟斌副区长多次召集区城建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总公司及相关街道、乡镇召开新北区住房保障工作的专题会议,针对我区该项工作目前运行情况及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并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1、以加快建设国际化新城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新北区公共租赁住房对全区产业及园区发展的配套能力,增强对区“十二五”期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指导作用,由区城建局牵头组织,国土、规划协助编制新北区“十二五”期间公共租赁住房布点规划方案。
  2、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及园区产业的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出口加工区青年公寓二期、三期,春江镇徐墅、青城公共租赁小区、罗溪镇公共租赁小区等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满足园区日益增长的企业员工住房需求。
  3、为真正实现“应保尽保”,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由原仅覆盖三井、河海、龙虎塘三个街道扩面至新北区全区范围,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均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的保障措施。
  (三)全面贯彻上级相关政策措施,调整新北区2011年新北区住房保障申请标准
  根据市住房保障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市区2011年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常州市市区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解释口径》中的要求,我区及时调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政策,专门召开会议对街道、乡镇就文件精神做了传达。自2011年3月1日起,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000元调整1140元以下,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590元调整为2190元以下,同时货币化补贴由8万元/户提高至10万元/户。
  (四)深入开展住房保障政策宣传活动
  住房保障工作是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为重要内容,让住房困难家庭“居者有其屋”为核心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能使该政策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全面推动住房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住房保障惠民政策,区城建局开展了主题形式多样的住房保障政策宣传活动,还印发了新北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及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及办理指南,分发至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各乡镇、街道。
  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新北区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区城建局始终强调住房保障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对和谐社会建设的稳定作用和对城市建设的拉动作用,并将该项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国际化新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住房保障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市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心,虽然今年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但区城建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定全力以赴、不折不扣的完成市政府和区政府下达的建设任务,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房管处 姚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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