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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2011年一季度住房保障工作简报
发布日期:2011-03-31
        自2011年1月中旬新北区住房保障工作由新北区房产管理中心移交区城建局房管处以来,目前已顺利完成工作交接,并按照区政府及市房管局的相关要求,有序地展开了今年各项住房保障工作。
        一、一季度住房保障工作情况
        (一)调整新北区2011年住房保障政策
        根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市区2011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中的要求,我区及时调整新北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并通过召开新北区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向各乡镇、街道做了传达。自3月1日起,新北区相应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调整内容是: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1000元(含)以下调整为1140元(含)以下。相应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调整内容是: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1590元(含)以下调整为2190元(含)以下;货币补贴标准由每户8万元提高到每户补贴10万元。
        (二)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自工作交接以来,房管处按照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工作的各项要求继续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与乡镇(街道)一同进行申请家庭走访调查,核实住房情况。今年一季度共受理廉租住房12户,社区公示8户,登报公示7户,发放租金补贴6户,金额17110元。
       (三)经济适用住房工作
        今年调整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对申请条件中的收入标准和补贴额度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故来电来访咨询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数量较去年大大增加。一季度共有10户家庭提出经济适用房申请,其中有4户进行了社区公示,3户进行了媒体公示,共有3户已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书,剩余6户正在走访和核查房产情况过程中。此外,一季度共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预留款结算7户,结算金额为5.6万元,另有3户经济适用住房补贴结算款共216000元正在向区财政局报批过程中。
       (四)公共租赁住房工作
        今年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仍然是面向企业和单位集体租赁,保障对象为城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按目前的统计数据,今年计划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517套,总面积达81000平方米。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区目前的廉租住房保障采取的是发放租金补贴的方式,没有实物配租。
        2、我区目前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保障政策只覆盖到河海、三井、龙虎塘三个街道,不覆盖到乡镇。
        3、我区公共租赁住房按目前计划开工的面积,对照市房管局下达的任务,缺口还较大。
        为能为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在现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将从两方面入手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加大力度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搞好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使基层单位及群众能及时了解掌握政策;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区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在全区范围建立住房保障工作网络,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房管处 姚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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