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城管局开展城区违章占道经营整治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科室: 为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形象,根据城管局7月19日工作会议部署,决定对城区范围内违章占道经营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按照“疏堵结合,维护稳定”的原则,全面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使市区主次干道、窗口地段、广场、重要景观路段的市容秩序得到明显改观,各类违章占道经营得到有效遏制,为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城市”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刘学俊 市城管局局长 陈志达 市城管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别建新 市城管局副局长 芮和军 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员: 程卫星 市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乐为民 市警察大队大队长 陈松涛 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 涂永文 市城管局市容管理科科长 高洪喜 市城管局督查科科长 陆 铭 市城管局监察室主任 芮双美 市城管局法制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容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别建新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涂永文兼任,联系电话:87209951。 三、整治时间 2010年7月23日—2010年8月24日。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主次干道、窗口地段、广场、重要景观路段。 (二)整治内容:沿街单位、经营业主超出门店展示商品、堆放物品等经营行为;占用道路从事修理、清洗作业等行为;不按许可要求和影响市容市貌管理规定的便民摊点。 五、职责与任务分工 (一)执法大队:对照整治范围、内容、标准及有关要求,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二)警察大队:负责及时处理好整治工作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对整治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 (四)法制科:负责专项整治执法活动中,法律法规方面的指导工作。 (五)市容管理科:负责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总、通报和工作台账的建立,会同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7月23日—7月29日)。营造整治氛围,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采取上门入户、温馨告知的方式,对违章经营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力争整治行动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 (二)督促整改阶段(7月30日—8月7日)。对宣传阶段未自行整改的违章当事人核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依法查处阶段(8月8日—8月22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全面查处店外占道经营行为,对拒不改正的违章当事人,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确保全面、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整治任务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23日—8月24日)。由局整治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成效不大的部门、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到位。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科室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对照目标要求,严格落实层级责任制,既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要加强行动的指挥协调工作,真抓实干,以超常规的工作方式,组织精兵强将进行强力推进。 (二)依法行政,确保效果。在组织集中整治过程中,要周密计划,严密组织,依法查处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要严格执法纪律,坚持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讲究执法技巧和方式方法,遇有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要及时会同警察大队妥善处理,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三)搞好监督检查,进行跟踪问效。整治领导小组将加强对专项整治期间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大检查频率,对责任不落实,工作走形式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按照局《关于加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采取定人、定路段、定责任的方式,落实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二0一0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