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城管局:我局鼓励员工接收再教育 |
发布日期:2010-06-03 |
日前,区城管局出台了在职教育规定,鼓励派遣人员在岗接受高等学历教育。规定明确2005年1月进入局工作以来,参加在职高等教育,取得国家认可的在职学历教育证书的,报考与本职工作对口或相关的在职人员,城管局将给予学习时间照顾和资金奖励。规定的出台,是城管局实施人才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进一步改善执法人员知识结构、文化层次,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
主办单位: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常州市园林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1-2层
电话:0519-8568298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