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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管建局:新北区“一路两区”景观照明工程全面开工
发布日期:2010-04-16

  4月15日下午,新北区“一路两区”景观照明工程举行了既简短又隆重的开工动员大会,参与建设的5家单位及监理、设计、质检、安检、监察、区财政和跟踪审计等12家单位近3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城建局就“一路两区”景观照明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从迎省运的高度、从美化城市提升形象的高度作了阐述,并就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时间节点、施工安全、廉政建设等方面提了具体要求。一要保证质量。严格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标准做好灯具采购、管线排放工作,防止以次充好,禁止随意变更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确保现场效果与设计效果一致。二要保证安全。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在施工用电、高空作业、现场管理等方面,加强保护,做到万无一失,确保绝对安全。三要按时完工。要求各施工单位8月15日前通过验收,否则按合同进行处罚。四要确保廉洁。会上,区城建局不仅与施工单位签定了《廉政协议》,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一路两区”景观照明工程进行全面监督,而且郑重承诺:不接受施工单位的任何吃喝,不接受任何礼物礼金。各施工单位在随后的表态发言中承诺: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按时完工、保证廉洁施工,为省运会、为常州的城市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最后区城建局副局长姜帆从严格控制工程时间,突出把握工程质量、特别注重施工安全、主动协调市民工作、认真抓好廉政建设等方面进一步作了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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