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城管局:重预防 促整改 我局探索建筑工地前置式管理 |
发布日期:2009-12-14 |
随着我市城区道路改造建设的深入,经济开发区和金城工业园大力度开发建设,建筑工地的数量与日俱增,随之而来对城区环境卫生、市政公用秩序等方面的管理压力逐渐显现。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打破原有管理思维、转变管理模式,深入城区各施工工地开展综合管理整治工作。 一是服务宣传相结合,重预防。局特种垃圾管理站协同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各建筑工地分布特点,把进工地开展宣传活动作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六合一”进工地工作。以一张《温馨告知》一组宣传材料,一次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将施工车辆运输水泥砂石不得抛洒、带泥行驶,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处置,不得随意排放污水等作为专题,深入建筑工地,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宣传。同时面对面同工地建设单位就管理中的难点进行沟通,通过开展专题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应,起到管理前置的预防作用。 二是依法行政检查,促整改。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自今年3月起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建筑工地的管理工作逐步由单一的行政处罚转变为先检查、后整改、再处罚相结合,分阶段有步骤地对各工地进行有针对性的行政检查。行政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工地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遮挡围栏;是否存在污水流溢及尘土飞扬现象;是否未经审批擅自修筑出入口;建筑垃圾是否违规倾倒或交由无证运输单位处置;工地出入口路面是否硬化,出入车辆是否带泥行驶及遗撒、丢弃;是否擅自向城市道路及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废水;是否违法搭建临时性建筑及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绿化等方面。 通过前置式的宣传和行政检查,对建筑工地存在的并且自身难以察觉的问题做到提醒和规范,起到及时发现违章的苗头和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的效果。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施工方进行沟通,提出改进意见,依法需要整改的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进行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依法直接处罚的违法行为以及施工方逾期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起到惩戒的作用。截至今年11月份,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已经开展建筑工地专项行政检查30余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20余张,自行整改率达到95%以上,各工地施工管理更加规范,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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