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金坛市城管局出台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
发布日期:2009-04-10

金坛市城管局针对城管行政执法处罚标准不均衡、城管行政执法办案人员自由裁量权没有统一标准等现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城管行政执法职能涉及的处罚法则进行梳理,于近日出台了《金坛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办案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

《规定》分为违法行为、管理依据、法律责任、处罚规定、处罚标准等内容,重点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和公安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规划和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生活、建筑垃圾管理以及公交客运管理等法律、法规中罚款幅度比较大的方面的条款,设定不同的违法情节,对处罚标准进科学细化,既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又使执法人员易于操作,能够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  

 

主办单位: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常州市园林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1-2层

电话:0519-8568298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3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