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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城管局:“四定”措施规范小饮食摊点管理
发布日期:2014-03-28

  近日,我局采取“四定”措施分类规范提升城区各类小饮食摊点管理。3月28日,执法大队召集城区21个烧饼摊主,明确相关要求,试行“四定”措施。 

  定点,即统一选址,定点管理,摊主不得随意流动; 

  定人,即建立摊主一户一档信息,不得擅自转让、出借、出租等; 

  定标,即经营工具统一标准,对工具车、遮阳伞的样式、材质及配套卫生设施作出明确规定;

  定时,即统一经营时间,不得超时经营。  

 

主办单位: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常州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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