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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源头管理 遏制道路污染
发布日期:2012-10-30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类回填土管理工作,落实建设单位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努力提高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支队组织人员主动到有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发放《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各类回填土管理的温馨告知书》,要求各建设单位切实加强现场管理,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温馨告知书》共发放24份。
《温馨告知书》要求各建设单位应按照建筑垃圾处置审批要求,对照建设工程各类回填土施工进度计划,提前3日到市城管局渣土办进行申报,经审核后方可回填施工。且回填土现场要达到运土车进场后,应严格按照回填土施工方案指定的堆土位置堆放土方,严禁门外倾倒;所有土方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后禁止鸣笛,以减少噪音;若施工现场内车辆较多,应设专人指挥车辆;在工地出入口应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装置、配备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进出车辆冲洗,保证车辆不带泥行驶污染道路;建设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回填土现场文明施工负责,不得出现无人过问的现象,每天运输完毕后,应有专人保洁路面,做到工完场清等管理要求,同时强调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各类回填土的管理,对于不申报备案,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将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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