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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召开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3-01-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和巩固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果,切实做好2023年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1月12日下午,市城管局召集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负责人召开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部署会。

会上传达、解读了《2023年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全市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部署了全市城管系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任务。

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政委苏龙岩在工作部署中强调,各单位要充分把握2023年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总体要求,确保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取得实效。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苏龙岩提四点要求。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各级城管部门要要将宣传引导置于燃放管控工作首位,调动一切资源,借助一切手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入户宣传、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认真组织好1月13日—1月19日“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周”活动,掀起一轮烟花爆竹禁放宣传高潮。二是严密重点时段管控。各级城管部门要加强1月21日(除夕)、1月22日(初一)、1月26日(初五)、1月29日(初八)、2月5日(十五)等高峰时段的值守巡查,重点加强城市道路、街巷、小区等区域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柔性劝阻违规燃放行为。工作中切忌“灭火器式”简单粗暴执法,避免激化矛盾或引发舆情。三是抓好面上清理整治。各级城管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对无证流动商贩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大巡查发现力度,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坚决取缔街头无证流动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积极配合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开展工作,一旦发现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依法处置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四是压实管控工作责任。各级城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既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引导、保障安全合法燃放,营造浓厚节日氛围,也要守住禁放区域阵地,巩固四年来禁放管控宝贵成果;要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主体责任,制定细化本辖区具体的燃放管控实施方案,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市局将加强对各级城管部门燃放管控工作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辖区内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或发生大面积违规燃放、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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