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除新建高炮广告设施 |
发布日期:2009-06-15 |
6月13日下午4点,随着最后一根圆筒立柱被大型汽吊缓缓放到地面,位于怀德南路中天凤凰电器城旁的高炮广告设施被依法强制拆除。 位于怀德南路与邹傅路交叉口的高炮广告设施(版面尺寸20*7*2米2)产权属常州市伟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置日期为2009年6月 6日,未办理有关审批手续。5月份在其设置施工过程中执法人员就多次责令其停工,但当事人置若罔闻,于6月6日擅自强行设置,经多次敦促,该产权人拒绝自行拆除。 为了严肃法律,快速制止这种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行为,决定于6月9日~14日,视天气情况择机拆除该广告设施。为此支队一大队详细制订了强拆预案,会同施工方多次勘察施工现场,完善施工方案,在支队办公室、公安综合执法二大队的配合下,安全地拆除了该处违法突击设置的大型高炮广告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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