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副局长王志忠参加超期临建处置事宜集体讨论 |
发布日期:2016-04-12 |
4月12日支队组织针对去年决定暂缓的规划案件再次进行集体讨论,市城管局副局长王志忠、副支队长周昌林、局法规处、受理中心及三大队参加了会议。 会上,彭勤明大队长就钟楼检察院提出的相关建议对去年决定暂缓执行或立案的17处超期临建作了详细的介绍,并阐述了暂缓的原因。 王志忠副局长在听取了报告之后,对17处超期临建进行了分类:一是公共服务类的临建,如茶山村委、巴士出租车公司、消防支队等;二是因生产需要或相关部门要求需要长期使用的临建,如东南热电、中标机动车检测公司等;三是因规划调整无法正常进行开发项目而导致超期的临建,如平顺置业、锦隆房地产等。王局要求:对17处临建加强动态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对未按审批要求使用或出租临建的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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