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服务企业,树立城管全新形象 |
发布日期:2015-07-09 |
根据2015年初市局《关于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建立柔性执法工作制度的意见》、《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及支队《关于建立柔性执法工作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针对2008年-2011年天宁、钟楼、戚墅堰三个区域内超出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建立档案,通过近两个月时间,多次上门耐心宣传、调查核实、收集资料,目前29处超期临建的情况已基本掌握。 6月16日支队召开了2008—2011年超期临建查处分析会,针对29处超期临建前期调查情况,进行了分类、汇总,逐一分析,与会领导本着柔性执法、服务企业的宗旨,决定对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作出行政指导建议,建议内容:1、自收到建议书起15日内至单位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2、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自办理期限届满后15日内自行拆除超出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3、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7月1日,支队执法人员对常州鼎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发出了第一份行政指导建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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