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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开展案卷督察工作
发布日期:2014-08-28

  8月28日下午,按照《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督察暂行办法》,支队开展八月份案卷督察工作,对本月立案案卷进行抽查,一共抽取7份案卷,其中渣土4件,广告2件,规划1件。各部门法制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法制员察看案卷,并进行交流,发现案卷中存在陈述申辩权告知书与核查通知书执法人员名字有出入、调查询问笔录上无执法证号、证据链不完整等问题。

  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未履行环卫责任的案件在今后的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要充分考虑证据链的完整。二是调查询问笔中要体现出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改正但当事人逾期未改正的情形。督察小组要求法制员将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以促进案卷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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