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市五区大队全部通过“三星级单位”复查 |
发布日期:2014-03-28 |
3月中下旬,市规范化建设检查组对照省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规范化建设星级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苏建法〔2009〕270号),先后对支队、金坛、溧阳、天宁、新北、武进、钟楼、戚墅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了复查。各单位能按照《江苏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执法队伍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以“队伍规范化提升年”为契机,在保持“三星级单位”标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提升。 检查组强调,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城管队员需对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执法过程中运用智慧保护自己,并就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大队、中队的队伍规范化建设要作为基础工作长效落实,不搞突击。二是文明执法考评实施办法有新的内容,考评范围扩大至金坛、溧阳,各单位要对照标准,贯彻执行。三是信访件的办理,交办后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落实,回复需追究到负责单位。 通过复查,支队、金坛、溧阳、天宁、新北、武进、钟楼、戚墅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三星级单位”全部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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