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首个市民义务植树基地 |
发布日期:2011-03-22 |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11年是国际森林年、也是全国人大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30周年,为促进我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推动全社会植树造林,提高全民“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生态文明意识, 3月15日,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与武进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武进区横山桥镇人民政府三方签署了常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合作协议,标志着我市建立了首个市民义务植树基地。
按照“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各负其责、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协议规定三方共同在武进区横山桥镇组织实施常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统一组织发动常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计划地在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上开展植树活动,满足我市市民义务植树活动需要。2011年义务植树活动点确定为横山桥镇龙潭湖地块,面积约3.33公顷。
(城乡绿化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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