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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市中、高考工作服务
发布日期:2009-06-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为保证考生有一个宁静的休息、复习和考试环境,市城管局从5月205月31期间,对我市中心城区60余家在建施工工地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逐一发放了温馨告知书”,要求建筑工地提前做好施工方案的调整,妥善安排好施工时间,确保在严禁时段”(61-6月18)内,无任何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高考、中考期间,考场及学生考前入住的宾馆周边将全天候(24小时)禁止施工。对不按规定施工作业的单位,城管部门将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具《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从严从重查处。处罚标准为: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未经核准的建设单位和运输单位处3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施工单位处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依据《江苏省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条例》规定,对夜间施工产生噪音扰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处3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

  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和各区城管大队在加强对考点周边巡查的基础上,在主要考点派驻1-2名执法人员,并安排两支机动巡查小组,协助驻点人员制止噪声扰民行为,及时处理噪声污染投诉。同时,还与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联手,全程参与,充分保障城管执法的顺利展开,确保环境整洁、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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