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收集、运输及处置管理,确保处置终端安全、环保、稳定运行,1月30日上午,市环管中心组织召开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入处置终端(焚烧厂)作业规范宣贯会议,市环管中心副主任岳勇平,行业管理服务科、终端处置监管中心、焚烧综合处置中心负责人,武进区、天宁区、常州经开区环卫中心(处)及各有关镇(街道)环卫部门主要负责人,入厂垃圾运输企业与光大环保能源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环管中心行业管理服务科负责人详细解读了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收集、运输、入厂及违规处理等方面规范要求;处置终端(光大环保能源)通报了近期非生活垃圾入厂排查情况,并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入厂作业规范告知书》进行阐释说明。
岳勇平指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他强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根据自身的职责范围履职尽责,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在管理和收集运输等作业中行动起来,坚决从源头上遏制“夹带非生活垃圾”和“跑冒滴漏”现象。
下一步,市环管中心将针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入厂作业,不断完善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助推全市环卫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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