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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落实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2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9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19年10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统一思想,带领全局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进整改工作,现将落实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一)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政治决心凝聚共识

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会上,局党组书记郑重表态:党局组将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要求,以更为鲜明的政治态度、更为完善的工作机制、更为扎实的方法举措,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召开局党组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党组书记进行巡察整改工作动员,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巡察整改为动力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表示对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照单全收,履行好“一岗双责”。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为组员,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形成全面整改工作合力。

(二)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动真碰硬推动整改

对照巡察整改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带领处室负责人深入分管领域开展调查研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到基层一线调研30余次、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听取意见100人次左右,对八大类43条问题逐一梳理,反复研究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扛在肩上,亲自研究、亲自督促、亲自审核整改措施,11月1日,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寻找下一步的解决办法,最后对巡察反馈的43条问题列出了129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整改时限,截止目前,43条问题中有12条问题已整改到位、15条问题已取得明显成效、16条问题取得初步成效。党组主要领导牵头抓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推动整改,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直抵问题根源,动真碰硬,直击痛处,立行立改,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以敬终如始的态度持之以恒抓常态长效

在两个月的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书记多次利用局党组会议、局周务会议、中心组学习等各种机会,听取各条线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问题整改的落实。突出重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11份调查报告。并加强建章立制,在科技信息工作、工程管理、公园规范化管理、绿化管理立法、干部“三项机制”、党内政治生活、内部集中采购等方面建立了9项制度,进一步用制度规范各项工作。12月中旬,局党组召开2020年工作思路研讨会,按照“夯基础、增亮点、补短板、防风险”的要求,科学谋划明年的各项工作,强化对全局工作的统筹。

二、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关于“对2016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全面彻底,部分问题反弹回潮”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组管全局抓大事还不到位”的问题

完善考评机制。修改完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公众评价、第三方评价、监督考核评价、专业部门评价、区级考核评价的考核评价体系,长效管理考核评价更加科学。

完善考核标准体系。以《数字化城市管理国家标准》为基准,按照国家、部、省、市有关市容管理法规、条例、办法等,制订完善具有我市特点的长效管理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标准的权威性、严肃性。

呼应民生诉求。开展12319进社区、进公园活动,加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宣传,发放12319平台宣传手册,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部分事业单位已建立了班子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一些涉改事业单位将在改革落地后督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每年将各事业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班子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情况作为单位班子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至11月底,已印发《常州市城管系统以案释法制度》《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科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州市城市管理局视频监控建设暂行规定》等制度,规范重点业务领域工作流程。

3.关于“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加强BOT项目监管工作的研究。修订了光大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垃圾焚烧BOT项目监管办法,与企业进一步沟通中;同时渗滤液、餐厨监管办法正着手调整。下一步将结合环卫机构改革,将责任明确落实到新成立的填埋综合处置中心和焚烧综合处置中心,调整监管办法、人员与岗位职责。

规范内部采购管理。《常州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已形成初稿,后续将在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加快正式文件印发。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局党组每年定期听取党建情况汇报并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局机关党委加强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的半年度督查和年度考核,对基层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和督促,并提出了整改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组成员分别到联系点单位上党课,与支部委员谈心谈话,履行好“一岗双责”。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2月5日,局机关党委发文要求新成立的市公园管理中心和市园艺发展服务中心尽快成立党组织,明确市公园管理中心成立党总支、市园艺发展服务中心成立党支部。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党总支进行专题研究,在听取市级机关党工委意见的基础上,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党总支提出调整建议。

提升“三会一课”质量。12月12日开展了党务干部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对机关党建网上平台的使用和党建台账的记录标准进行了专题指导,各位支部书记就日常党务工作进行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5.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结合改革统配资源。公园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已到位,原6个公园职能整合,组建了市公园管理中心和市园艺发展服务中心,将原科级领导干部在进行了重新任职,并在系统内进行了岗位调整;同时通过对公园干部队伍状况的综合分析,大胆让一些年轻干部主持某部门的工作,给他们提供了锻炼和成长的平台;统筹调配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才,既可展示个人的技术水平,又能发挥人才队伍的整体作用。下一步结合环卫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局党组将加快研究环卫部门干部的配置,将在同一岗位任职长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今年我局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共接收了3名军转干部。

6.关于“执行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

因机构改革,市红梅公园管理处的职能已被整合,单位面临注销。

7、关于“建筑垃圾管理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依然存在”的问题

推进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溧阳市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将于2019年12月底开车运行;新北区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正进行招标程序;金坛区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设施依托于金坛区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进行,拟于2021年底投产运行。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出台《建筑渣土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常城行支〔2019〕23号),重点从运输车辆从弃土场回程途中车轮带泥、沿途抛撒、车身不洁、篷布破损、未全密闭的违法行为,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长效考评重点区域外的工地、场所、道路的污染,运输途中车辆平台显示不在线的违规行为,其他违反运输处置相关规定影响大气质量的行为等四个方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

建档强化动态监管:抓住两头,加强出土工地定点值守,加强消纳场所执法检查。各区城管部门依托属地街道(镇),凡在建出土工地和消纳场所均安排人员进行值守;做好应急预案,尽力减少污染情况的发生;每个在建工地、场所建立档案,形成了“一工地一档案”;梳理消纳场所细化管理职责,各区城管部门建立消纳场所档案,加强动态监管。

调整信息指挥平台:局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指挥平台调整工作的专题研究,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系统问题日常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明确后期调整的具体工作方案和责任人,确保系统运行更为高效、更加符合实际需求。

8.关于“勘查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违章举报查处不到位”的问题

信息共享。通过12319平台、局办公室等收集建法建设投诉底数,2019年,支队共受理市局交办、市民信访关于违法建设案件16起,已办结14起,剩余2起分别位于武进区1起,天宁区1起,目前正在按程序督办中。

强化督察。积极开展调研,完成《常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督察管理办法》初稿,向各辖市区城管部门征求意见。

强化长效考评。已将违法建设纳入长效管理标准体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已报请市政府印发。《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正式施行后,12319平台派单处置违法建设类案卷4989件,涉及考核扣分案卷21件。

(二)关于“贯彻部署、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够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9.学习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迅速的问题

加强理论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用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集体讲座、领导上党课、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城市管理工作讲话精神的学习,更加明确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向,坚定了为人民管好城市的决心。

编制长期规划。2019年8月20日,市政府办印发《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对未来几年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市容市政管理、敞开公园管理、宜居住区建设、城市交通畅通、公交都市打造、城市环境建设等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下一步将按照计划扎实推进,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0.创新意识、突破精神不强的问题

开展工作研讨。主题教育期间,局领导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工作调研,形成了11篇调研报告,为后续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12月中旬,局党组召开2020年工作思路研讨会,以调研为基础,按照“夯基础、增亮点、补短板、防风险”的要求,科学谋划明年的各项工作,将对外借鉴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对内破解制约发展“瓶颈”问题作为“夯基础”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持续推进局属事业单位改革。公园事业单位机构改已到位,目前正抓紧理顺机制和建章立制,并谋划明年的工作;明年将加快环卫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加速职能整合、人员融合和资源聚合,节约集约,实现改革效益的最大化,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11.班子成员职责交叉,部分处室“政事不分”的问题

市容管理与环境整治两手抓。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与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推进落实有机结合,一方面抓轨道交通1号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市容安全维护工程,针对城市出入口、核心区域、重点路段的市容环境薄弱环节,结合责任区的市容环卫工作要求,加大整治力度,提升城市品质,通过市容环境整治工程来促进市容市貌的改善提升;另一方面抓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推进落实,重点督查整改非机动车不规范停放、乱张贴等热、难点问题,加大考核力度,落实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整治与规范双成效。

发挥领导联系点作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到基层一线调研30余次、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听取意见100人次左右,并就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与干部交流思想,指出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安抚干部职工的心情。

12.向上争取、对外协调以及对下指导有所不足的问题

加快立法制规。对局2014-2018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清理,公布了失效或废止相关文件;完成2020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的报送;继续向市政府报送《常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立项计划;成立局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立法起草工作方案,完成《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起草前期准备工作,将于2020年2月将《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送审稿)报市政府。

加强基层调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每个局党组成员下基层进行调研,了解基层需求,共完成了《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城管系统信息化工作调研报告》《常州市推进垃圾分类及源头减量的研究》《推进开放式公园精细化管理,提升开放式公园公共服务能力》《常州城乡一体化长效综合管理的实践与思考》等11份调研报告,调研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强,下一步将着重研究调研成果的转化,提升管理水平。

明确“属地管理”职责。修改完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已报请市政府印发

13.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

完善体制机制,已出台并下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常州市城市管理局视频监控建设暂行规定》,12月进行宣贯。加快系统建设,《常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一期》已通过大数据局专家论证,等待审批,建设工作已经在筹备中,长效管理业务系统正在测试,园林、执法业务系统需求已初步制定完成。推动系统整合,已开展垃圾运输处置监管系统、户外广告设施巡检监管信息系统等系统迁移工作。

(三)关于“迎难而上的担当和锐气不足,部分管理难题亟待破解”问题的整改

14.长效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完善的问题

进一步厘清职能权限。修改完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考核责任主体,扩大考核区域,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新的考核标准体系,目前文件已报请市政府印发。

严格监督管理。社会化管理职工考核细则已修订完毕并开始执行;已完成走访被考核单位,发放温馨告知书; 结合工作时间,定期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并开展“芦墅讲台”活动。加强对社会化管理职工队伍的考核管理和日常教育,强化警示教育,提升队伍素质。

开放考核系统。新的考核评价系统已建立,所有操作在阳光下运行,扩大问题审核公开度和透明度。

建立区级评价机制。《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将区级评价作为长效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部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区级评价机制的建立,将督促辖市区创新工作方法、变被动为主动,实现“围着考评转”向“围着问题转”的转变,可一定程度减少迎考、跟踪、突击迎检等问题。

15.违法建设治理政策执行力度偏弱的问题。

专项整治。我局印发《关于开展规划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划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市支队、各辖区大队组成四个执法检查组,对各区房地产类开发项目进行交叉检查,各建设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已经开展自查自纠。下一步各执法检查组对各区建设工程开展现场检查,对各类违法线索进行摸排;我局将定期召开推进会,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和部署。

强化督察。积极开展调研,完成《常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督察管理办法》初稿,向各辖市区城管部门征求意见。

强化长效考评。已将违法建设纳入长效管理标准体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已报请市政府印发。《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正式施行后,12319平台派单处置违法建设类案卷4989件,涉及考核扣分案卷21件。

16.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缓慢,政策统筹不强、宣传不够广泛、推进力度不大、处置能力滞后”的问题

联合相关部门夯实垃圾分类条线建设工作。市城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常州中心支行联合在全市26类共计712个银行网点推行垃圾分类;与市事管局联合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681家党政机关已完成垃圾分类设施设置;与市房管局联合在各物管小区开展楼道和展板宣传,对全市200余家物业企业负责人举办垃圾分类培训;与市卫健委联合对2019年实施垃圾分类医院的相关人员开展培训;与市教育局联合编制出台《常州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垃圾分类设施进学校、垃圾分类宣传进课堂。

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设施覆盖范围。2019年,我市以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建成区80%、农村50%为目标,进一步扩大垃圾分类实施区域。截至11月30日,市区建成区和溧阳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分别为89.99%和95.39%。2019年全市建成区内共新增分类小区468个、分类单位411个;建成区外新增分类小区48个、分类单位98个、分类行政村171个(含4个全域试点乡镇)。预计至12月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可超额完成。

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分类宣传力度。市城管局与市文明办联合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便民手册《社区知识100题》、将“垃圾分类不乱丢”纳入《常州市民文明公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泛宣传,完成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方案初稿编制,制作垃圾分类科普动画、与市电台联合开展“垃圾分类 先行少年”系列宣传活动来提高青少年的分类意识;通过2019“发现常州”城市定向挑战赛—垃圾分类特点挑战项目、“plogging”捡拾加速度志愿服务活动、寻找“最美志愿者”、“小手牵大手,文明一起走”——微马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等趣味项目提高常州全体市民的参与热情。

不断提高日常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截至2019年11月,溧阳市生活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处于建设中并开始收尾工作,可按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实现完工,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续建三期工程正在建设中;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续建四期工程,在12月份正式启动前期筹备工作,目前有关于续建四期的建设情况说明已由局环卫处正式提交给市人大,并准备列入2020年市城管局重点建设项目,向发改委申请立项;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含飞灰库项目)已完成飞灰库土建监理工程招标,正在出飞灰库施工图,同步编制飞灰库项目施工招投标清单,该项目预计2019年底开工,2020年飞灰库建成,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封顶,2021年年底建成投运。

完善餐厨废弃物的收运体系建设。截至11月,常州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一期扩建工程目已完成招标工作,并准备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已完成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餐厨预处理车间设备、厌氧系统基础施工已开始改造,扩建项目已开工。溧阳市城市固体废弃物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餐厨废弃物)继续室内设备安装,目前已完成其余附属设备安装年内可建成投运。

推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截至11月底,溧阳市城市固体废弃物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筑垃圾)室内设备已进场安装,其余附属设备已完成安装,年内可建成;金坛区建筑垃圾集中处置工程正在论证合适的工艺及处置方式,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北区建筑垃圾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目前现场已进行外围准备性的施工工作,包括场地进出道路平整、施工围墙建设、现场临时指挥部用房的搭建等。

加快农贸市场、园林绿化等城市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全市目标完成6座农贸市场的建设工作,截至11月,已有4座农贸市场建成投运。另外,武进区和钟楼区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设备采购完成,进入安装阶段,预计年内投入运行。

积极推进选址工作。我局多次与市自然资源局衔接、沟通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工作,确保列入《常州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力争早日落地建设;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续建三期于2019年08月开始正式动工,目前正在施工过程中,建成将新增处理规模138.3万立方米填埋库容,降低填埋压力;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续建四期工程,在12月份正式启动前期筹备工作,目前有关于续建四期的建设情况说明已由局环卫处正式提交给市人大,并准备列入2021年市城管局重点建设项目;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含飞灰库项目)已完成飞灰库土建监理工程招标,正在出飞灰库施工图,同步编制飞灰库项目施工招投标清单,该项目预计2019年底开工,2020年飞灰库建成,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封顶,2021年年底建成投运。

17.市容管理存在弱化现象的问题

推进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常州市城管局关于深入推进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全市建成区范围内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及已被命名的省市级“城市管理示范路”、“城市管理示范社区”的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印制发放了4万份《市容环卫责任书》,督促各辖市区城管部门加强对市容环卫责任人的日常管理,确保市容环卫责任书签约率、上墙率、履约率达到100%。会同常州日报、常州电视台《社会写真》栏目等宣传媒体开展市容“红黑榜”专题宣传活动,共发表7篇专题报道,播出7次专题节目,为深入推进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营造了良好氛围。

逐步推进重点路段市容提升。结合轨道交通1号线沿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参照“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和“管理明星城市”要求,大力推进和平北路的精品示范街道建设,紧紧围绕 “优功能、畅交通、新立面、塑景观、净广告、增标识、亮夜景、配设施、理设备”九大方面,开展市政管线等基础设施恢复和提升,口袋公园、绿化景观的改造提升,公共交通设施的改造提升,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出新,广告店招、空调室外机遮挡、景观照明、环境卫生等附属设施规范提升,把和平北路打造成展示常州城市形象的靓丽窗口,受到了社会各界及市民的广泛赞誉。

实现环卫管理重点突破。进一步扩大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覆盖面。鼓励、引导乡镇积极采购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车辆和服务,加大“常州市环卫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对机械化作业的监管力度,完善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考评机制。不断提升市民群众对道路清洁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餐厨废弃物管理水平。一是通过不定期巡查和城市长效管理考评,抽查特许经营企业收运车辆车容车貌、收集工具、收集点附近环境卫生、收运台账等,加强运营监管,督促特许经营企业提高收运质量;二是会同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采取全面排查、信息化动态监管、联合执法、车辆整治、宣传引导等措施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收运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在常州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一期扩建项目投运前继续推动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理工作,目标做到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应收尽收。取得较大突破。截至2019年11月,市区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覆盖率已实现93.6%。共收运餐厨废弃物103491.86吨,日均309.86吨;累计签约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3617家,签约收集率达100%。全市未发生食物残余违规喂养食用猪,废弃食用油脂(俗称“地沟油”)回流餐桌等事件。

进一步提升大件垃圾分拣处理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市共建成7座大件垃圾分类分拣中心,分别为:(1)溧阳市大件垃圾分拣中心的服务范围以城区为主,处理能力5吨/日。(2)金坛区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分为木材、金属、塑料、玻璃、织物等五个堆储区域,还设有拆解区和修复品展示区。(3)2018年10月投运的武进区大件垃圾分拣站,引进国内先进破碎设备,能在1小时内处理各类大件垃圾50-120件,不仅降低处理运输成本,还促进资源的回收利用。该中心充分发挥其功能特性,不仅把可修复、可利用的大件生活垃圾进行分拣修复利用,还能对不可整体回收利用的大件垃圾进行破拆、粉碎后,再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有效解决了大件垃圾处理“最后一公里”问题。(4)常州市经开区大件垃圾分拣中心位于政大路,负责区域内大件垃圾的分类、拆解、破碎、修复工作。(5)占地1000多平方米的新北区大件垃圾分拣中心,现场分拆分区和金属、木材等堆放区,配备了6个工人进行现场拆解,目前主要吸收各乡镇街道环卫部门自行运送过来的大件垃圾。(6)天宁区大件垃圾分拣中心是我市最早设立的,于2017年11月对外开放。天宁区环卫处建立了“闲置旧家具社会共享”机制,对无法修复的大件垃圾进行拆卸、归类,对可修复的大件家具进行修复后,供需要的困难家庭领用,让闲置家具再“上岗”。(7)位于广成路上的钟楼区大件垃圾处理中心于2019年4月投运,采用机械化处置装备,大件垃圾从庞然大物到变成碎片垃圾存入出料箱,耗时约58秒。出料箱是一个基本密闭的绿色压缩箱,安全、无气味、不扬尘,环保又省空间,平均每小时可处理大件垃圾5-7吨,有效解决钟楼区域内的大件垃圾回收处理难题和资源利用等问题。此外,今年还将结合区域实际,分别在武进区建设一个垃圾分类物资回收利用中心,现基建建设已完成,准备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在新北区建设一个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已取得方案批复,现正启动政府采购程序。为了提高市民对大件垃圾回收渠道的知晓率,市城管局借助12319进社区活动,到各辖市区开展了大件垃圾分拣中心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完善大件垃圾收运体系。

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出台了《常州市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以及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不足的地方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场所提出明确要求,通过采取违停拖车等措施,提高违法成本,进一步促进了规范停车,目前溧阳、金坛、新北、天宁、钟楼在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薄弱地段已经开展非机动车违停拖移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一市五区范围增划、补划非机动车停车线10万余米。结合文明城市年终测评要求,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问题开展重点督查,并进行现场指导。

(四)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有所弱化,建设‘为民城管’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8.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回复处理不够及时有效的问题

加强问题整改。青枫公园甩鞭问题因公园管理权限有限,对于甩鞭活动并无强制手段,已根据市民需求,多次和甩鞭人员做沟通协调,调整活动场地。下一步将加强管控,增进沟通,维护园区和谐环境。

完善管理机制。以迅速处理群众投诉、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为重点,起草了《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络舆情管理暂行办法》,下一步将让网络舆情监管成为制度性安排,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增强我局回复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热点。

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城管系统各级通讯员职能,建立网络舆情监管队伍,每日安排通讯员值班监管,将相关问题及时转发责任单位或联动12319派单处理,对于可查性强的问题确保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及时作出回复,努力形成责任主体明确、多方协同、应对有力的处置、回应体系,强化全市城管系统“一盘棋”意识。

19.执法力量不到位、执法调配不合理、疏堵结合不够的问题

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共建共治。与规划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城管执法部门与规划部门协调配合的会议纪要》,明确了规划批后管理监管与执法的权责边界;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违法建设治理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建立信息查询机制,对违法建设限制其不动产交易;与市信用办共同出台了《关于明确违法建设强制执行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未缴纳强制执法费用的当事人进行信用惩戒。同步加强法制宣传,出台了《常州市城管系统以案释法制度》,以以案释法的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城管法律知识,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在刚刚结束的我市“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中,我局获常州市2018-2019年度“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发布活动优秀组织奖。

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率。警城联动,出台《关于加强警城联动推进城市管理执法的通知》,畅通信息查询,完善执法保障;律师驻队,出台《关于公开招聘城管执法中队驻队律师的通知》,面向全市律师公开招录驻队律师,强化基层执法中队法制保障力量;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平台功能需求调研和执法流程、文书、自由裁量基准规范化建设。

20.公园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推进立法。抓住《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机遇,将包括流动商贩、宠物和电动车入园等问题写进《条例》列入禁止行为,并列出了相应的处罚条款,为公园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建章立制。结合开放式公园管理服务标准化工作,已将上述群众反映强烈的流动商贩、宠物和电动车入园等问题列入公园管理中需要关注的工作内容,并列入了由我局起草的江苏省地方标准《开放式综合公园管理服务基本规范》,目前该标准正由省标委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正式实行后将结合列入各公园的考核细则。

(五)关于“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基础不扎实,实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21.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较明显问题

强化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考核。按照年初我局出台的事业单位综合考核办法,12月份,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局属各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了考核,指出了各单位党建工作的薄弱点,提出了指导意见和整改要求。12月12日,又组织各支部委员进行了业务学习和交流,强化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加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合理安排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我局2019年共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执行《中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挂钩联系支部工作制度》,主题教育期间,局党组全体成员均到挂钩联系的支部上党课,共计11人次。

提高支部“三会一课”质量。出台《党内政治生活全过程检查制度》,加强对基层支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12月12日开展了党务干部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对机关党建网上平台的使用和党建台账的记录标准进行了专题指导,各位支部书记就日常党务工作进行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22.党组指导基层党建有盲区的问题

开展党建工作调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分管领导副局长阙广平带领局机关党委的同志到各基层单位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听取基层支部对局党组领导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几点思考》,为党组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市城管执法支队总支部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向市级机关党工委请示同意后,局机关党委已经发文撤销行政执法支队的党总支,建议改设党支部,市城管执法支队党支部选举将于2020年1月份完成。

组织党务业务学习。出台《党内政治生活全过程检查制度》,加强对基层支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12月12日开展了党务干部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对机关党建网上平台的使用和党建台账的记录标准进行了专题指导,各位支部书记就日常党务工作进行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23.基层党建不扎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组织党务业务学习。出台《党内政治生活全过程检查制度》,加强对基层支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12月12日开展了党务干部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对机关党建网上平台的使用和党建台账的记录标准进行了专题指导,各位支部书记就日常党务工作进行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严格日常工作要求。结合公园机构改革 ,局机关党委发文要求新成立的市公园管理中心和市园艺发展服务中心尽快成立党组织,明确市公园管理中心成立党总支、市园艺发展服务中心成立党支部,组织建立后,将规范机关党建管理平台信息上传工作。12月份,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局属各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了考核,指出了各单位党建工作的薄弱点,提出了指导意见,对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支部即知即改。

24.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加强制度的学习。各级领导干部以自学的形式,对民主集中制制度进行了再学习,进一步深入了解和掌握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和内容,增强了规矩意识和规则意识,“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集体研究决定。

加强检查考核。把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在2019年度对事业单位的综合考核中,重点查阅了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记录本,明确提出研究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发言的要求,并要求研究重大事项存在“一把手”先发言定调现象的单位立即改正。

25.思想政治工作不够细致问题

发挥领导联系点作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到基层一线调研30余次、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听取意见100人次左右,并就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与干部交流思想,指出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安抚干部职工的心情。

发挥“书记工作室”作用。各基导单位均建立了“支部书记工作室”,在今年的主题教育中,各支部加强党员学习教育,传过上级党组织精神,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征求支部工作意见,了解党员心声,回应党员诉求,对稳定人心、推进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公园事业单位改革已基本到位,市公园管理中心和市园艺发展服务中心已成立,职能已整合到位,人员岗位均已确定,目前干部职工队伍稳定,各项业务有序开展,基本做到了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26.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加强领导。局党组12月份专题听取局意识形态工作的报告,研究一下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意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抓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事业单位综合考核中。

完善机制。建立《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络舆情管理暂行办法》,让网络舆情监管成为制度性安排。每日舆情值班人员已安排到位,对相关舆情及时转发责任单位。下一步,将根据舆情监管效果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调整监管流程。将意识形态教育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对通讯员的培训工作。

(六)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科学性和导向性需要提高”问题的整改

27.干部工作认同度偏低的问题

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执行局党组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党组会上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明确表明态度、党组主要领导末位发言,不存在少数人说了算、任人唯亲、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现象。

树立良好用人导向。把握“好干部”标准,以政治标准为选用干部的第一标准,突出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严把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和选人用人纪律关。人选考察时听取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多年前我局就开始实行干部选拔工作全程纪实,从职数预审到干部任职,干部选拔的各个环节情况均要在纪实平台上体现,全程接受组织部门的监督。

对于近三年干部工作认同度低的问题,我局也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反思,其中有一些因素,如:我局中层正职几乎均是2014年前任职的,任期较长却看不到发展前景;近五年来机关一直超编,有些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提出要交流到机关任职但无法实现;城市管理工作复杂量大难度大压力大,干部心情较压抑等,从而对局干部工作并不完全理解。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干部政策的宣传,并做好有些干部的思想工作。

28.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通过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逐步消化遗留问题。我局因超编严重,无法招录公务员,受体制和政策制约,我局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今后将积极向上争取,通过接收军转干部或退二进一等方式,逐步缓解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今年我局机关和参公单位共接收了3名军转干部。

29.轮岗交流缺乏力度的问题

机关干部进行了内部轮岗。因机构改革,园林城管职能整合后,对机关干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从干部的任职经历、个人优缺点、干部监管等多维度考虑,对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进行了轮岗。

事业单位干部进行统配。公园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已到位,原6个公园职能整合,组建了市公园管理中心和市园艺发展服务中心,将原科级领导干部在进行了重新任职,并在系统内进行了岗位调整。

30.专业化人才匮乏的问题

促进岗位成才:因公务员管理不同于企业管理,受制度约束,局机关无法灵活的招录信息技术、BOT项目监管等方面的专家型人才,我局采取督促处室开展传帮带、自主学习、短期培训、岗位锻炼等方式来提升干部的专业化水平。

推进“人才工作室”建设。公园事业机构已改革到位,但市公园管理中心严重超编且多为工勤技能人员,无法引进园林园艺专业技术人才。2019年,我局命名了5个“人才工作室”,分别是:“月季人才工作室”、“金剪刀工作室”、“花卉园艺创新人才工作室”、“园林植保工作室”、“适生色叶植物人才工作室”,已经完成了年度考核验收,“人才工作室”在人才培养和科研技术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打造专业人才队伍提供了一定较好平台,今后党组还将加大推进“人才工作室”建设力度。

(七)关于“履行主体责任缺乏刚性力度,监督管理宽松软明显”问题的整改

31.党组的主体责任意识、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已制订的《市城市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领导班子强化了主体责任意识,每周一上午的周务会不仅安排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和安排从严治党工作。局党组每年2次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 ,年底开展各基层支部党建述职并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考核,将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基层单位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对局属事业单位4名干部违规获取相关证书的行为进行了纠正,这4位干部有2人被党纪警告处分、2人被提醒谈话。对有关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查处、严厉问责。

加强考评员队伍监管。开展考评员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活动,定期在社会化管理职工中开展“芦墅讲台”活动,组织廉政教育;到一市五区各街道进行调查走访,发放温馨告知书;修订完善社会化管理职工考核细则,加强对社会化管理职工队伍的考核管理和日常教育,开展党员结对互助,对考评员进行思想引领,帮助提升考评员队伍素质;修改完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开放考核系统,新的考核评价系统建立,所有操作在阳光下运行。

建立责任传导机制。领导班子和个人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程纪实,7月份开始,通过市履责纪实平台及时上报领导班子和个人从严治党工作信息,至12月15日,班子已上传44条,个人上传395条履责信息。从履责情况看,每周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做到了相互融合。在领导班子下基层调研、对基层单位和党组织的考核过程中,也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实现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8月份以来,先后组织机关党员赴常州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张太雷纪念馆进行现场教学现场学习;开展以“以党内法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邀请了常州市委党校刘小蒙老师作专题授课辅导;通过局OA系统,及时发布廉政警示教育案例,通报反面典型;在主题教育期间每位党员认真查找自身问题、进行自我检视,并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接受了一次深入的党性教育。

32.干部监督管理偏松偏软的问题

推进“三项机制”建设。已制定印发了《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三项机制”的实施细则》,下一步将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坚持依规依纪、积极稳妥,对个别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岗位调整。

对有关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结合公园机构改革,对公园有关科级领导同志的岗位进行了调整。

33.重点工程项目管理混乱,公园建设超概算严重的问题

完善前期规划设计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招投标制,市场化选择前期规划设计单位,设计、监理、代建和中介服务等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等方式择优确定,其中限额以内不需采取政府采购招标的,具体方式由建设单位依据其内控制度确定,宜委托有资质的平台开展。专业化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局审议,规划工程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结合项目实际采用专家会审等形式开展前置论证评审。

完善施工图评审制度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严格评审施工图按规定送审图机构审查,不在审图机构受理范围的,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审查,未取得审图意见的,不得办理招投标。严控设计变更流程,建设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规划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区别规模和重要程度按规定审批,甲方代表应组织经济性、可行性、必要性论证,并经建设单位集体研究形成一致书面意见。分项工程变更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须提交局党组审议。

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付款审批程序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除合同约定预付款和启动资金外,征收拆迁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征求审计意见。实施跟踪审计的项目,施工阶段开展月进度跟踪审计,以审计单位审定结果作为进度款批准付款依据。工程付款应公开公平公正,附件齐全,至少需经甲方代表、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批,且必须支付到合同约定账户,严禁支付现金,严格支付比例。

建立工程竣工资产移交管理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在30天内与接受单位办理书面资产暨管理责任交接,提供移交资产清单,明确质保期和质保责任”

34.资产管理严重缺失的问题

职工宿舍。近两个月问询了原市园林局2000年至今的历任办公室主任及红梅公园部分老同志,均未能回忆起资产账面所反映的89.63㎡的职工宿舍所在位置。另外,目前手头掌握的资料极其有限,查询难度极大。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寻求其他查找办法。

将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税收知识培训,提高各单位税务管理的专业水平。

35.建设项目和采购制度建设滞后问题

严格执行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将制定完善《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局、下属单位集体研究决策流程,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法规、文件精神,承担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健全决策机制、审核审计等制度,完善流程规范、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内控制度,落实采购人等责任清单,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

加强对局下属单位的指导监督。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规范各下属单位招标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各下属单位内控机制。

(八)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风险防控松弛”问题的整改

36.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提高预算执行刚性;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控内部风险。加大《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预算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的执行力度,努力做到预算编制环节科学合理,充分发挥预算先行的引领作用;预算执行环节严控经费支出范围,防止无预算、超预算问题的发生。从制度建立、制度执行层面进一步夯实内部风险防控基础。

规范采购管理。建立健全《常州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的采购行为进行监管,并纳入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指标。

37.项目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多的问题

项目建设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处理中。环卫处2006年培训基地项目停工后已完成项目终止财务审计报告;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等3个项目已完成尾工审计报告;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工程已落实竣工财务决算单位,正在推进中;生活垃圾调度中心大楼已完成消防验收,正在推进办理环保验收。

规范工程管理。对竣工验收和项目审计做明确规定,制定《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38.局属公园运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加强公园内酒店出租管理。已严格按照《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常财资〔2009〕19号)和《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管公园绿地内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常园发〔2018〕66号)加强对新出租项目的管理,并已执行到位。

规范建设项目管理。制定《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竣工资产移交做出了明确规定。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工会财务档案管理。

39.红梅公园具体问题

停车场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招租审批手续进行办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通过市场竞争使其效益最大化。

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规范报销程序,严肃接待纪律。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报销时需提供公函、审批单、菜单、凭证和发票。

40.荆川公园具体问题

加强公园房屋出租管理,加大醉翁亭酒楼房屋租金追缴力度,已与当事人协商达成了一个还款协议,下一步必要的话将通过书面告知、发送律师函、司法起诉等进行积极追缴。

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单位内部采购审批制度,加强了财务报销审核力度,提升财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财务专业水平。

41.青枫公园具体问题

(1)加快推进完成青枫公园续建项目财务审计工作。(2)建立完善前期规划设计管理制度。从严格评审施工图、严控设计变更流程入手,进一步规范完善施工图评审制度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加强流程控制,严肃合同执行,规范施工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工程项目发生多次重大更改的现象。(3)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室资料传递、保管、存档流程。(4)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产移交制度,明确工程项目资产核定方式、移交范围、移交时间、移交流程、管理责任等方面内容;对以往未结转的资产按照制度规定进行结转。

42、圩墩公园具体问题

严格公园房屋出租管理。按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执行,目前正积极与常州市产权交易所联系,拟将2号管理房通过产交所平台公开招租。

加强出国经费预算管理,规范出国经费支出。

43.紫荆公园具体问题

(1)完善工程中心房屋租赁制度,并将工程中心房屋租赁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列入考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缴租金,并建立租金收缴预警机制。(2)根据中院执行庭已经对被执行人终止执行的情况,委托专业单位继续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继续进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立即向中院执行庭申请恢复执行,实时掌握调查情况。每季度汇总研究。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巡察办的指导指引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持续开展整改,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将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学习两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有机结合,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全市“管理明星城市”建设工作融为一体,努力推动城管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城市管理水平再攀新高峰!

主办单位: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常州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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