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通知公告 >> 内容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12-29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6年10月28日至12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开展政治巡察。2017年2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的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指出了我局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共9大问题20个具体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1.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切实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同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的问题整改工作。各位班子成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分工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单位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各处室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成效。

2.强化工作措施。将问题整改工作与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带领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基层单位,细化整改方案,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处室(单位),压力传导到每一位工作人员。

3.分步推进实施。此次整改,从2017年3月至12月基本完成,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责任分解阶段(2017年3-4月);二是对照检查阶段(2017年5月);三是专项整改阶段(2017年6-10月);四是检查评估阶段(2017年11月-12月)。

4.拓展巡察成效。局党组坚持把问题整改贯彻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以整改促进工作,以工作落实整改,自觉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打造常州城市管理品牌、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与市委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抓实见效,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城市管理的转型跨越发展的实践中。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一方面: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党组管全局抓大事还不到位

1.在贯彻中央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过程中,主动性不够,有等靠思想。

整改情况:

报请市政府出台《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7]164号),并于10中旬召开了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李林副市长到会讲话。根据会议精神,我局积极沟通协调,会同市编办、法制办、财政局、人社局等单位推进执法队员划转工作,目前已基本到位。

2.在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方面,基层意见和舆情反映比较多。

整改情况:

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常州市城市基础数据管理规范》《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操作手册》,建设常州市考评管理系统,以技术手段的提升全面规范长效管理考核的全过程。推进《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重难点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2016年和2017年的29个项目全部整治到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每月严格对照标准考核;开展应知应会岗位练兵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培训会议,坚持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并重,并对业务知识组织闭卷考试。

(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3.局及下属单位“三重一大”有议事清单,但缺乏有效、管用、操作性强的议事规则。

整改情况: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的通知》,从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决策执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细化落实,局“三重一大”事项都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局属单位对各自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增强了可操作性。将局属单位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规则执行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定期督查考核,确保“三重一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4.存在重大事项征求意见不充分,以行政会议替代党组决策,决定重要事项的会议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整改情况:

班子成员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群众意见、专家咨询、领导决策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局党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工作措施,在干部选拔、评先推优、职工福利等方面广泛听取意见,加强多方沟通,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对全局工作进行梳理,列出行政会议议事清单和党组议事清单并严格执行。

(三)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管不到位

5.对下属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内审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

对近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未整改事项进行跟踪梳理,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处室和单位,列出时间表,着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将局属单位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情况纳入局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

6.局属单位在户外广告泊位出租中未按合同标准收取违约金。

整改情况:

制订《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拍卖管理工作制度》,起草《常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户外广告管理的各个环节。对户外广告拍卖款收缴工作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梳理、归类、汇总,列出清单,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逐步推进收缴工作。完善合同的签订与执行,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要求中标单位开设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由第三方监管,保障违约金的收缴,确保收费工作合理、合法。截止目前应收款项全部收缴到位且未产生新的违约金。

7.局属单位在特许经营项目实施过程中擅自变更特许协议。

整改情况:

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提标扩能BOT项目计量方式进行论证,根据专家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特许经营协议中涉及到的相关条款进行充分研究,2017年1月23日与项目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并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和市财政局。

第二方面: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执行不严格。

8.部分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没有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探索创新“三会一课”的活动方式,突出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评,并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的重要依据。机关党委定期不定期抽查各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予以通报。

9.班子成员存在没有参加所在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现象。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不能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整改情况:

结合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建各项制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参与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实施支部组织生活会考勤制度,班子成员不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明确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的要求,做到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不搞无原则纠纷。同时,将是否客观、深刻地反映问题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确保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二)局党组决策要求不能有效落实。

10.局属单位没有按市局要求建立有效、管用、操作性强的议事规则和规矩。

整改情况:

局属单位对各自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增强了可操作性。将是否有完善的决策议事规则和执行“三重一大”情况纳入局对基层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年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述职中将完成情况作为必述内容向党组报告,并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加强对议事规则和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半年一次,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督查同步开展。

(三)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1.机关和基层之间的干部交流轮岗不畅,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任同一职务时间过长。

整改情况:

完善全局系统干部交流机制,出台了《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统筹考虑全局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调整充实、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出台《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跨单位、跨部门、跨岗位挂职锻炼,为年轻干部成长提供更多平台,将优秀的年轻同志提拔到更高职务上进行锻炼。

12.有局属单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相关会议记录和资料不全。

整改情况:

出台《关于规范局属基层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选拔任用条件、程序,要求各单位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台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基础资料和纪实档案。加强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基层单位中层干部的选拔必须事前向局党组报告,选拔工作动议须报局组织人事处备案;将局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情况作为年度基层单位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三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执行“八项规定”方面。

13.行政成本控制不力,宣传费用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

结合全局内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资产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常城管〔2014〕49号),拟定《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不断完善全局内部管理的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各项制度,实现行政成本的有效控制。

制定《年度全局宣传工作计划表》,整合资源,丰富业务工作宣传手段,节约宣传成本。组建城管宣传工作QQ群、微信群,每季度召开宣传通讯员会议,将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落实、同步推进。宣传工作经费全部纳入统一预算管理,并严格实施,未出现临时性、突发性等不可预见性的宣传经费支出。

14.公务接待存在超标现象。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接待和会议管理的若干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范围、标准、规格等。严格履行接待审批及财务报销程序,公务接待费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或公务卡结算,现金支付须由经办人作情况说明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报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三十条意见的各项要求,定期开展公务接待自查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公款相互宴请、公款送礼、超标准接待等问题。截至目前,无公务接待违规现象。

15.存在局属单位从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职工午餐费,用食堂资金支出职工婚嫁、子女升学礼金等现象。

整改情况:

用食堂资金支出职工婚嫁、子女升学礼金的情况主要发生在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局党组在调查核实后对此事在全局进行了通报,告诫全局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并对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相关人员退还了礼金,单位完善了食堂管理制度,将食堂支出情况定期进行公示,健全了食堂的相关财目。目前各局属单位均完善了《食堂管理办法》,局办公室和计划财务处不定期对各单位的食堂管理情况和食堂账目进行督察。

16.社团财务管理不规范、漏洞多。

整改情况:

查找社团财务管理漏洞,分析原因,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组织清退,2017年3月完成清退。规范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加强对社团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组织社团财务专项审计,推行年度财务报告公开制度,在单位内部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二)执行“六项纪律”方面。

17.对局领导兼职、机关中层正职兼任下属事业单位法人有反映。

整改情况:

对局领导兼职严格按国家政策办理,符合政策的履行报批程序。市城管局副局长杜彦同志因分管局环卫工作,兼任常州市环卫行业工作研究会会长,事前得到了市委组织部的批准。机关中层正职兼职是指局户外广告管理处处长沈家文同志兼任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该同志的岗位尚未调整到位。

18.对局属单位个别人员长期不在岗有反映。

整改情况:

此问题主要是指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主任科员耿成军。从2015年下半年起,耿成军因为岗位变动、身体情况和家庭原因等,口头上多次向局领导提出辞去公职的想法,2016年11月9日,耿成军向单位领导提交了辞去工作的书面报告,市行政执法支队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同意耿成军辞去公职,并向局党组进行了汇报,2017年3月22日,市城管局党组批复,同意耿成军辞去公职,辞职后耿成军应聘到了南京伟赫建筑工程公司工作。为避免此问题再次发生,局党组要求局属各基层单位必须制定和完善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制度,严格日常考核和内部管理,实行奖勤罚懒,将每个人的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奖励挂钩。目前,局属各基层单位均按要求完善了日常考核工作。

(三)建筑垃圾管理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19.建筑垃圾处置费审批、征收管理不规范,个别非市政工程项目减免不合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缺失。

整改情况:

此问题主要发生在2012年之前。2013年,我局将许可事项全部转入行政服务窗口,实行“一事一档”,做到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协调市财政、物价、法制等部门,对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进行统一规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常城管[2017]16号)、《关于行政审批下放后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相关区就行政许可业务进行培训,通过依法行政考核、案卷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辖市区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20.勘查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违章举报查处不到位。

整改情况:

结合我市刚刚出台的首部实体性规章《常州市市容管理办法》,出台《关于明确〈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试行)》《关于明确部分环境保护类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权的通知(试行)》《关于明确部分环境保护类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权的通知》从勘查、取证、处罚等方面全面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和目标,全力推进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五年行动计划,将违法建设查处纳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加强日常考核,组织专项考评,做到违法建设的及时发现和有效查处。

三、结合问题整改,强化党风作风,确保成果运用到位

一方面切实抓好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工作,另一方面,深化拓展巡察成果的运用,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个方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学习十九大精神为推动,坚持不懈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夯实信仰之基,筑牢思想之魂,要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意识。

2.强化党的领导。切实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人事、财务、招投标等各项制度,提升制度的刚性执行力,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权力约束,不断营造“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氛围。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规范选拔任用程序,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力;加强干部轮岗交流,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强风险防控,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融入业务、深入平常、形成习惯。抓好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传导责任压力到基层到个人,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

3.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大抓基层大抓支部要求,进一步把思想政治工作、工作力量、人力财力物力、话语权等下沉到党支部。进一步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健全基层党建绩效考核机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实行目标导向、痕迹管理、全程督导,确保党建责任不务虚、不落空,强化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意识,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战斗力、创造力和凝聚力。要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以“三会一课”为载体,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升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提高党员的归属感。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城管事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

第二个方面:全面推进城管发展

1.进一步打牢管理基础,全力优化运行管理模式。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光大常高新垃圾焚烧发电二期、生活垃圾收集“房改亭”、生活垃圾转运站、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凌家塘农贸市场有机垃圾生态处理、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续建三期等项目,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圆满完成。二是提升环卫管理水平。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8年完成309个居住小区,586个单位,91个行政村(含4个全域试点乡镇)的垃圾分类工作。科学调度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100%。继续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组织好2018年新一轮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招标工作,开展好夏季高温慰问、金秋助学等活动,推进落实环卫工人高温费、休息点扩面、慰问金等工作。三是深化数字环卫建设。以餐厨废弃物收运监管为先导,开发收运全过程显示APP,督促各辖区做好环卫基础设施数据更新工作,对环卫GIS进行更新完善,进一步提升处置终端信息化监管,进一步规范包含一市五区的全市域环卫设施基础和业务数据,形成完整的常州市环卫数据库。

2.进一步提升品质品位,全力建设精致精美城市。一是实施“精品街道”行动计划。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示范引领”的原则,分批对市区部分道路进行改造,形成一路一特色的“精品街道”。2018年完成竹林路、篦箕巷“精品街道”示范工程。二是开展市容专项整治工程。对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中的城市管理薄弱环节、长效管理重点督办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交通干线沿线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升重要道路和节点容貌品质。对2006-2012年实施的主要道路市容整治工程加强后续安全管理,对空调室外机,建筑外挂材料等整治内容实施安全巡查、危险物拆除、维修工程。全面整治市区范围内楼顶广告和交通干线两侧高立柱广告,拆除违章广告设施。三是提升户外广告管理水平。依托户外广告设施巡检监管信息系统,对户外广告的空间分布、规格大小、信息内容、权属单位、时效等进行全覆盖管理,建立管理、执法、考评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并以长效管理考评平台为基础,形成户外广告管理合力,实现户外广告从管理到服务、从分散到整合、从被动到主动、从粗放到精细转变。

3.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全力实现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建章立制。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常州市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等城市管理立法工作。统一梳理全市城管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完善自由裁量并整理成册,编写规划类执法操作实务手册,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行为。二是专项治理。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部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和消纳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管控;根据常州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要求切实全面推进拆违工作,不折不扣完成2018年拆违目标;强化市、区联动,重点打击非法私收私运行为,着力解决餐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现象。三是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按照住建部“强、转、树”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将换装着装规范、持证上岗、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方面纳入执法队伍文明规范执法考评;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考评办法》,开展新一轮队伍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常州市违法行政行为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一案一档”,落实每月上报制度,对未按程序、节点推进的,下发《法制督察意见书》,予以扣分。

4.进一步强化指挥功能,全力推进城市长效管理。一是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调整系统功能,实现对考评基础数据、考评巡查和受理处置流程、反复性问题检索等的技术支撑。二是不断强化外评价体系。将公众举报问题的处置情况纳入对各责任主体长效管理评价范围,以12319平台受理问题的处置效率为目标,将反复性问题、推诿扯皮、虚假回复等作为重点,进一步提升长效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全面性。三是继续提升标准化考核。完善长效管理考核细则,探索并规范与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合考评的办法,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总结提炼部分街道的先进管理经验,制定出一套可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的网格化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长效管理精细化水平;完善城乡一体化考核办法,促进乡镇长效管理水平的提升。

5.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全力构建共治共享氛围。一是进一步拓展覆盖报纸、电视、网络三位一体的宣传网络,围绕“垃圾分类”、“931市容整治五年回顾”、长效管理督办重难点问题、城管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主题宣传。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拓展城管、公安联动模式,打破城市管理的“部门壁垒”,整合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资源,建立相应的协调、约束、考核机制,通过规范的程序和严格的制度实现各部门的协同运转、有效联动。三是深化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城管找差”、“百姓体验城管”、“啄木鸟”等行动,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积极性、主动性。以“垃圾分类”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为抓手,积极引导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树立他们共同利益者的概念,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的共建、共治、共享。三是结合“三合一”平台迁移工作,组织窗口所有人员认真学习新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操作规程和要求,大力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办结,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中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17年12月28日


主办单位: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常州市园林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1-2层 联系电话:0519-85682986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3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