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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31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常城管〔2017〕16号《关于进一步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6月1日起市容类行政审批事项(商品展示、临时搭建脚手架等)下放至各区城管局,市建设、公安窗口不再办理;非经营性停车位、开挖类由市建设、公安窗口联合审批,城管窗口不再办理;早餐车、自动售货机类续办由市城管窗口受理,区城管局审批,并与市建设、公安窗口联合审批。另6月1日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各区城管局。即日起,除业务咨询外,市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不再受理上述两大类申请。

6月1日起办理市容类行政审批事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

钟楼区范围内,请至星港路88号(青枫公园对面) 钟楼区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联系电话:88890236。

天宁区范围内,请至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天宁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大厅城管局窗口,联系电话:69660885。

2017年5月31日

主办单位: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常州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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