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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管建局:一季度全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总体情况良好,但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发布日期:2011-04-11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1年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以及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2011春风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种隐患,确保节后复工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我局于2011年3月2日至2011年3月28日对全区受监的在建建筑、市政工程项目进行了一季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暨节后开工复工大检查,同时检查了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本次共检查了260个受监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开具整改通知单82份,安全生产监督记录126份,局部停工单1份。对具备条件的177个工程项目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了考评。其中被评为季度文明工地的有63个,占考评总数的35.6%;合格工地111个,占考评总数的62.7%;不合格工地3个,占考评总数的1.7%;同时,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对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要求,对177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优良为106个,占监理考评总数的59.9%;合格68个,占监理考评总数的38.4%;不合格3个,占监理考评总数的1.7%。
  2、本季度共检查30个在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开具整改通知单3份,安全生产监督记录18 份。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从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台账资料、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和长效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考评,均考评为合格工地。
  3、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能按照我局《关于开展“2011春风行动”活动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常新城建[2011] 16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研究和部署节后复(开)工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对节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抓早、抓细、抓实。大多数工地认真落实了节后复工前的全面安全检查和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对新进工人和转岗工人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各工种、各工序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较好的开展了班组活动和相关验收工作。同时,大部分安全监理能够做到严格把关,督促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行。
  二、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保体系未能得到有效运转,现场安全管理缺位,以包代管现象较为严重。有些工地安全教育、检查、交底等资料流于形式,有的专项方案缺少针对性,甚至形同虚设;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缺乏全过程管理,对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不能够持续改进;还有少数工地项目经理、安全员未到岗,施工安全生产无人监控。
  2、部分工地工程实体安全隐患大,高处作业防护措施不到位。如已施工至三、四层的建筑主体无外脚手架,工人高处作业的安全得不到保障;部分工地在起重吊装、钢结构安装、排架柱支模、脚手架搭设等高处作业中,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建筑安全“三件宝”未能使用到位,“生命线”没得到重视;模板高处作业人员无可靠立足点及防护;电梯井口、采光井口、管道井等临边洞口敞开未隔断封闭,有的封闭虚设;楼梯及平台口、楼层临边未能采取栏杆围封措施;移动平台无防护栏杆和防倾覆装置,缺验收记录。
  3、施工现场对脚手架的搭设、使用未能认真检查验收(尤其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部分工地脚手架的剪刀撑、连墙件未随架体搭设同步设置,架体内的水平封闭防护及外侧密目网围封不到位;个别工地脚手架立杆垂直度偏差大;部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机座斜杆螺栓未紧固,局部缺螺帽;有些防坠梁、提升梁缺螺栓,防坠器被垃圾或砼砂浆淹没,有的局部主立杆及架体变形,缺少拉结,架体堆放材料,垃圾未清除。个别悬挑卸料平台主梁抱箍、钢丝绳卡缺少,钢丝绳受力不匀。局部落地卸料平台搭设无方案,验收走过场;有些多层输料平台独立延伸搭设,严重影响架体的稳定性。
  4、部分工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不到位,如塔吊力矩、重量限位、高度限位、变幅限位、吊钩保险等安全装置缺少或失效(局部人为造成),标准节、塔帽回转等螺栓螺帽松动或缺少,有的塔吊回转支撑加强板开裂、附墙架销轴缺开口销,塔机基础严重积水等;施工电梯对重钢丝绳失油,梯笼门限位失效;有些工地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未检测合格即使用,有的逾期未办理使用登记证,在本次检查中被当场封停。
  5、少数工地的临时用电未按规范实施TN-S保护接零系统,三级配电未到位,部分缺少开关箱,使用倒顺开关;配电箱缺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有的工地仍未使用五芯电缆, PE线不接或无PE线。部分接地装置不符要求,用螺纹钢做接地桩或用扣件夹接;电缆线接头未包扎外绝缘,设备一闸多用和乱拉乱接现象还有存在。
  6、消防安全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通过这次检查,有些工地未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部分新开工工地消防设备未配套,还有部分工地动火作业未审批,施工现场大量模板木材堆放及易燃物品存放处消防器材缺少,少数高层建筑施工的消防水管未同步设置到位;宿舍区还常见使用煤气灶、大功率电器,电线乱拖乱拉现象。
  7、部分市政工程责任主体安全意识不强。少数工程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地下管线等相关资料;部分工程围挡封闭不到位,未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灯光信号标志;一些路面阴井口敞开,未可靠封闭;还有少数施工单位安全台账资料不齐全,部分施工方案缺少。
  8、节后部分工地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出现了大幅度滑坡的现象,场内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环境卫生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工地未能切实有效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措施,有些建设单位也未尽到总负责和协调管理责任,只要进度,忽视文明施工。工地出入口及市政道路上渣土跑冒滴漏,无冲洗设施或冲洗设备未正常使用;工地道路硬化不及时且无专人清扫,生活区垃圾不入桶,卫生死角多,部分工地生活垃圾未签订代运协议或过期;食堂“两证”未及时办理,办理了也不上墙。
  9、一些监理单位未能有效履行安全职责,对施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不严。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不能够及时指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跟踪落实督促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施工单位也不向建设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验收仅限于在台账上签签字,工程实体中的隐患视而不见。另外,少数监理自身的管理台账也不到位,比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监理细则,监理日志落后于施工进度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并有效运转,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消除各种隐患,做到“安全第一、教育先行”。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向从业人员传授安全防护知识,选择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学习,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危险源、危险场地等的监控和识别能力,将危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我局将重点加大高处作业临边洞口防护专项治理监督管理力度。严查工人高处作业安全教育、班组活动、安全技术交底和验收及日常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四口五临边防护不严,模板、砌筑、起重吊装、钢结构安装、脚手架搭设等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及防护缺失,移动作业平台外防护不到位等安全隐患,对于查出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或逾期未整改的将予以严厉处罚。
  3、进一步强化对消防安全的监管,落实市安监站《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检查的通知》(常建安监[2011]7号)相关要求,在建筑工地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督查,对督查中发现仍存有火灾隐患的单位和责任人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行政处罚。
  4、贯彻执行《2011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的专项监督整治。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的深基坑支护。整治的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起重机械安全。整治的重点是起重设备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各种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环节、使用中的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
  5、2011年常州市将迎来全国生态城市的复查,也是高新区树立新形象的关键之年,我局将以此为契机,严格执行我区《2011年第一次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点评会》要求,确保城市管理工作争先进位,确立更硬的目标和更高的标准,务必做好建筑工地长效综合管理工作。对此,区城建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工地大门出入口无冲洗设施、车辆轮胎带泥上路、生活区垃圾清理不到位、未与环卫部门签定生活垃圾代运协议的项目取消文明工地的评选资格,对于拒绝整改、整改不力、不及时的项目予以停工整改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暂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按不合格工地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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